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28日,北京传知行研究所举办讲座,由爱知行研究所的负责人万延海就“中国艾滋病和社会问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讲。

万延海,艾滋病问题教育和援助工作者,公共卫生专家。现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中心(爱知行研究所,http://www.aizhi.net/)负责人,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和人权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理事、北京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全球基金理事会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代表团成员。

万延海先生长期关注中国因卖血、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及艾滋病患者抗病毒药物的获得问题等。2002年,被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网络授予第一届国际艾滋病人权行动奖,2002年被国际人权联盟授予人权卫士奖,2002年被授予富布赖特新世纪学者奖和耶鲁世界学者奖。

2006年底以来,万延海先生所在的爱知行研究所在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流动人群以及社会边缘人群(例如城市农民工人群、同性恋人群、长途卡车司机人群、少数民族、吸毒人群、服务小姐人群)的艾滋病预防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希望大家关注艾滋病和艾滋病患者。关注他们也是关注我们自己。







2009年11月29日星期日

公民调查/艾未未




公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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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关个案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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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答记者问 问: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就是艾未未,他在国际上很
知名,我 也听到有报道说中国政府正在调查他的财务状况,你对此有何评论? 秦刚答:
针对有关个案,中国的司法部门会依照法律予以处理 原文地址:[link]< [link]> - 2009
年11月26日(星期四) 下午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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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对艾未未工作室申请公开5.12相关信息的回复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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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 补充申请通知书 中震[2009]第一号-补通 柯丹同志: 本机关于2009年11月2
日受理了你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具体见《登记回执》中震[2009]第一号-回。 请
你补充所需信息的具体用途说明后再行申请。 特此通知。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公章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4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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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丹对中国地震局《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的答复(已于11月24日寄出) - 1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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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有关信息公开的负责人: 地震局11月19给我发的《补充申请通知书》已收到
,我感到十分 诧异。 一、地震局两次回复前后矛盾。 10月28日我寄出信息公开申请,
地震局在11月2日给我发出了 受理申请的回执(中震[2009]第1号--回):“经审查,你
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本机关予以受理
。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4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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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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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建设部公开的信息内容 2008年5月12日,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四川、甘肃、陕西、重
庆和云南等省市受灾严重。地震中大量建筑物毁损和同胞伤亡,引起 了全国人民的强烈
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艾未未特向建设部申请公开以
下相关信息: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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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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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德阳市财政局公开的信息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及 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赵 颖申请德阳市财
政局公开以下信息: 1. 德阳市财政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与预算方面的信息 -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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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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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德阳市公安局公开的信息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德阳市大量人
员 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赵颖特向德
阳市公安局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1. 关于遇难者名单、身份的信息公开 - 2009年11月28
日(星期六) 上午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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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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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大
量人员伤亡及 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赵 颖向
四川省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申请公开以下相关信息: 1 关于建筑质量监管制度与抗震设
防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5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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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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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 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艾 未未向德阳市教育局申请公开以下相关信息:
1. 教育部门下发的文件和统计信息公开 1.1 2000年以来,四川省教育系统下发过哪些与
中小学校舍建设、维 修、改造、检查、安全等相关的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分别是
哪 些?请公开上述文件内容。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5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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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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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大地震,造成德阳市大量人员伤 亡及重大财产损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 民赵颖向德阳市民政局申请公开以下信息: 1.
关于赈灾政策、灾情核查的信息公开 1.1 震后,德阳市民政局制定了哪些关于512抗震救
灾相关的法规、政 策和规范性文件?请公开这些文件。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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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信息公开申请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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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民政部公开的信息 2008年5月12日,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四川、甘肃、陕西、重 庆
和云南等省市受灾严重。地震造成大量建筑物毁损和同胞伤亡,引 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
关注和巨额的爱心捐赠。然而截至目前,捐赠物 资的使用和灾区恢复重建信息仍不清晰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艾未未向民政部申请公开以
下信息: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5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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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刘艳萍对西安路派出所《行政复议答
复书》的回复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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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贵单位《被申请人答复通知书》(
金牛复受字[2009]3号)及 刘艳萍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我派出所已收悉,现对该行政复
议申请提 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
分。 -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5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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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萍行政复议经过 - 1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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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09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半到12点;下午2点到3点半 。 地 点: 金牛
区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2号办公室。 参与人: 刘艳萍、吴冬渠、田锐
(金牛区法制办工作人员) 内 容: 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调阅档案和谈话 - 2009年11月
28日(星期六) 上午6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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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任彦芳:我见到的艾未未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是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艾青

  我知道艾未未,是在网上。他是北京奥运会主会场鸟巢设计者中方顾问,鸟巢是他的概念;没有艾未未就没有现在的举世瞩目的鸟巢;我看到了他自己写的博客,是在牛博网上。我从这儿看到他的一颗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可后来他的博客被封了,再也听不到他直接写出的声音。





  我了解艾未未,是从他的母亲高瑛那里。我几次去高瑛的家里,都是硬笔书法大师庞中华开车去,每次都要听高瑛说起她的儿子未未。母亲说起儿子,为儿子骄傲,也为儿子担心。她说,我总劝未未要小心谨慎,可他不听我的话,我没有办法;我跟未未说,你要记取教训,少说让官方不爱听的话,不要惹事,可儿子说,我的身上难道没有你和爸爸的基因吗?

  于是,高瑛对我们说起了未未。他出生在1957年6月,那时候,艾青被打成了右派,儿子出生要报户口,可没有名字,艾青哪有心思给儿子想名字?他对我说:你把辞海拿过来吧。他打开辞海,闭着眼睛,用用一按,睁开眼一看是个“威”字;威权,威力,威望,威风,艾青说,有什么好威风的呀,这个字不好。他便读出这个字的四声,未,未,让儿子相信未来,就叫他未未吧。

  高瑛讲说了儿子和他们一同经受的苦难,正是这苦难大学,把他培养成一个不忘记百姓,总站在受难者的立场上,为百姓说话吧。

  在高瑛大姐的会客室里,一角是我最喜欢的诗人艾青的铜像。那天,我们合影,我说就在艾老身边吧,好像他仍在,我闻到了他的生命的气息。这就是我面前的一幅高瑛和她儿女的大照片,那个站在母亲身边有一脸大胡子的,就是未未,我还想像不出他的性格。但从他身上我看到了诗人艾青的生命;在这张照片一旁,便是胡锦涛和高瑛谈话的照片,那是一九九六年五月五日艾青逝世之后的第二天,她没有想到,也没有通知,那天胡锦涛在作家协会党组书记,中宣部副部长的陪同下来到了我们说话的这间会客室,胡锦涛对艾青的逝世表示悼念,并请家属节哀保重身体。

  转眼十三年过去了。然而今天的高瑛去失去了平安和平静的日子。她的忧虑担心,常常使她睡不着觉,她无法保重自己。

  她对我说,有天突然来了不少公安警察,来了一院子人,说是要找我儿子艾未未。一个个对我怒目而视,好像我就是他们的敌人似的。我说,你找未未,你到他的住处找,他不在我这儿住。警察问:他的户口不是在这儿吗?我说,户口是在这儿,可他有自己的工作,他不在家里住呀。你们找他有什么事,不能和我说吗?他们不说,一定要找到未未,我是配合公安的,我说给了他们艾未未的地址,让他们去找,不然我给儿子电话,让他过来和你们谈话。

  我的儿子出了什么事呀,从警察的对我的态度,就可以知道他一定出了大事,这能不让母亲担忧吗?

  我给儿子电话,儿子说妈妈你不要为我担心,我不会作对不住人民的事情的,不要害怕。

  我这才知道,他在为地震死去的孩子做调查。他组织了一百多名志愿者,到了四川地震灾区,去一个一个地调查死去的孩子的家长,孩子多大,哪年出生,在哪个学校上几年级,他们听家长的述说,录了音,录了相。原来他一直做这个事情。他说,这是替政府做事,温家宝总理多次承诺的一定要调查清楚,这些孩子是如何死的,对多少学校的倒坍的建筑的豆腐渣工程,自然会引起官员的不高兴。可这是政府应当做出向民众交代的事情啊。

  我觉得儿子做的是正义的事业,我没有理由阻拦他。

  听了高瑛大姐的述说,我更想见见这位为民众维权的国际著名的艺术家未未。

  九月十二日,庞中华开车到了高大姐家。进门我们便问,艾未未回来了吗?

  因为我们从网上看到了消息,说他一个月前的八月十二日,为了接受被起诉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作家谭作人开庭传唤证人,他十一日到了成都,没有想到的是,他到了宾馆警方非法拘禁不能行动,并且遭到了公安人员的殴打,艾未未受了伤害。结果是所有要为谭作人作证的人均不能出庭。听说,未未回到北京了,我们便想见他。上午,中华没有时间,便说晚上去吧。可我们到了高大姐家,她说:她的儿子刚走,现在还在飞机上,他要去德国举办他的一个展览,他带走了十八个大箱子的展品哪。

  真不巧,我们晚了几个小时,没有见到这个大胡子的未未。我问高大姐,未未被打了,他现在身体如何?

  高瑛说:未未没有跟我说他挨打的事,怕没有事吧。他说的是他在德国办展览,没有说别的,他急急忙忙地上飞机了。

  我们便说了从网上看到的一些情况。高瑛说:这孩子呀,他可能怕我惦记他,这些事他都不跟我说呀。不过,我总有种不好的感觉,总是心神不安。

  让我们祝福他一路平安,一帆风顺吧。

  九月十五日,我从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大惊。

  疑被公安打至脑出血,艾未未在德国做手术

  明报:中国艺术家及维权人士艾未未14日在德国慕尼黑验出“重挫造成的外颅与脑体间大面积出血”,现已入院,拟于当地时间14日下午或15日上午做手术。本报14日晚与艾未未联络时,他说话声音较弱,与上月与四川公安交涉时大不相同。他说,医生表示瘀血压迫到大脑,令他说话受影响。艾未未上月12日到成都为维权人士谭作人案作证,凌晨时分被冲进所住酒店的公安在右脸打了一拳,当地医生验伤后鉴定为“轻度挫伤”。但艾未未说,他自那时起一直头痛,原以为过几日会转好,但14日到慕尼黑出席一个展览时,头痛难忍,故前往就诊。

  我要不要把这消息告诉高大姐呢,我怕她惦记儿子,还是不报吧。

  九月十六日早晨八点,我的电话响起来,是谁这么早来电话呢?我拿起电话,听到的是高大姐的声音,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昨天夜里接到从德国来的电话,未未因为被公安人员殴打的头部,住进了德国的医院,动手术了。医生说头部有淤血,医生说如果他晚来一天,怕就见不到他的展览了。。。我的儿子为什么会遭到这样的对待?他是为国家做事,他去作证,为什么要这样啊。我真不明白,他们是想做什么?我恨透了他们的流氓行径!我不怕有公安人员在监听我的电话,我就这样骂他们,我什么也不怕了。我儿子多亏这天到了德国,得到了抢救,如果是在中国,也许他就没有命了。有人会变着法子把我儿子害死的。他们这样背民心,害百姓,遭人民恨,他们还会长久吗?你也是正直的人,你总说真话,为百姓维权,你也要注意;他们也许会盯上你,这是你的光荣,可你要注意保护自己。因为我一宿没有睡,起来就想找人说说这一肚子心里话。”

  听着高大姐的话,听了这位母亲含泪的述说,我觉得她的心在流血;我也流泪了,我说不出话,只有一句,大姐你保重吧。

  国庆的第二天,下午三点,中华开车,我们去看望高大姐。她的心情比较平和了。她拿出了一个电视纪录片,名字叫《老妈蹄花》在会客厅里放给我们。这次她还请来了工人出版社的王先生与我们见面。这是真实纪录了未未被拘禁,被打,以及他们据理去找派出所,成都公安分局,成都公安局交涉的经过。从这里我看到了一个无所畏惧的艾未未,一个有理有力的向邪恶斗争的艾未未,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不愧诗人艾青的儿子的艾未未!这部纪录电视片,用形象事实揭示了中国公安警察的现状,这是多么可怕的现实!我被这真实所震惊所震撼!

  看完电视片,高大姐说出她的想法,她想给胡锦涛写信,给温家宝写信,说说艾未未的情况,他是为了实践温家宝在地震时含泪做出的“一定要沏查公共建筑,给人民一个交代”的承诺而去做地震中受难的孩子的调查的呀。他是为了法庭调查,去为同样做孩子死难调查的谭作人案的证人去的呀,他犯了什么法,我儿子有什么罪呀,你们就这样对他下毒手呀!我想写信,让胡锦涛,温家宝知道。

  我们都支持她写这样一封信。我们说,你最好等你儿子回国后再和儿子商量,求得他的同意。

  10月25日,八点,高大姐便找了朋友的车来我家接我了。是她的儿子艾未未回来了。这真是难得的一见,我到了大姐家里,说起最近的情况,我向她讲了我正在搞的一部纪实文学作品,她提了意见。我说我没有精力,如果有的话,我想写艾青和他的儿子这两代人,写写你这位伟大的母亲。就是写写这次为地震孩子调查所遭遇的事,也是一篇震惊中外的报告文学呀。不知能不能找到这样的作家完成此题材的写作。过一会儿,王先生也来了,在家里吃了饺子,她便给儿子电话,说在家等我们。二点,我们的车便到了草场村未未工作的地方。

  走进了这个院落,如同走进了一个古代的城堡,四周的墙高大,院里的柿子正在成熟,如金黄色的灯;有两个高大的磁器立在院中,我们以为是两个灯;未未迎接我们,我一眼便看到他头部的开刀的疤痕,有两个洞,在剃去头发的地方。母亲一看,便心痛地说:儿子呀,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啊,还痛不痛啊?未未说,妈妈你不用担心,没有事的。

  我们先在院内合影。艾未未,把他受伤的头部扭过去,照片将显示是没有伤口的一边;后来高瑛发现了这点,便特意要照一下儿子的头的右部,那被公安打伤而作手术的一边。儿子怕母亲惦记吧,他走进屋子里取来了他的头部艾克斯光照片,说:这个脑球如核头,这一边的血把这半部全站满了,把脑球挤歪了,这是生命垂危的病;妈妈你看出来了吧,现在好了,把这边的淤血全取走了,还会有一点血渗过来,没有关系的。

  儿子放回他的照片。我对高大姐说,我可以打开录音笔记录未未的谈话吗?大姐说,当然可以。于是我便真实地记录下未未的谈话了。

  未未说:我现在主要是注意力不集中。但会好的,三个月就会好起来的。我住院六天便出来了,办展览需要我。(我们正说话,发出了强烈的放炮声,未未说这要给他们谈谈,这样不行啊,我们说话都困难,我去给他们说一下。我们不让他去说没有关系的。未未说这样做是不行的。一会放一阵,没法说话。这在外国很简单。打一个电话他就不能这样。不然就上法庭了。)

  我向未未说起他妈妈想给中央领导人写信的想法。你看要写些什么呢?

  未未说,这有两个问题至少要说清楚。一是对事实真相的掩盖。你阻挡证人出证,在全世界都是不行的,除非黑社会才这样。做为执政党,你不能干扰公检法正当程序,这样还有公正可言吗,是谁怕这公正呢?这在法律上是绝对不许可的。

  二是执法犯法的事。你打了人还说没有打。你打我是小事,你这样做,全国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多少民怨啊;你这样做会失去信任啊,这样你所有的政治理想全是扯淡。我真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们也都明白,没有必要说更多,说更多也没有用,胡温也是从基层上去的。现在已经烂透了,不好说了。新疆已经两月不能上网了。手机短讯也发不出去了。把新疆搞成成独立国了吗?你再说你的民族政策如何正确,你这两个多月的所作所为,就在全世界面前暴露无遗了。我不明白,是他们黔驴技穷了呢,还是不得不这样做呢?没有办法啦?我们说也是白搭,但说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的义务

  王先生把话题转到未未的在德国办展览事。我问:你在墨尼黑举办的是艾未未艺术展览吗?他说:艺术展的名称是“非常遗憾”,德国的新闻媒体对我作了很多的报导,几百篇文章,整版或半版的,很多,大照片,长文章都有。法兰克福书展有个蓝沙发讲座,邀请我去,我没有去,一是因为我身体不大好,二是因为德国的报纸宣传太多了,我在媒体上说得很多了,我不想再去;说也还是要求出版言论自由哇。主持人在大会上说了,我不去是个遗憾。当时习进平在场。但有刚得诺贝尔奖金的罗马尼亚出生现为德国人的女作家米勒约我和她对谈。她在媒体上说明了这一点,她的作品是写劳改营的,她说,我活下来就是为了在劳改营里死去的人。她对极权政治表示了极大愤慨,她说对极权政治不能掉以轻心。她在谈话里讲到了我,网上可以看到,她得奖之前,就想和我对谈,我当时也不知道她会得奖。明年三月,我们对谈吧。

  说到这个月十八号林希翎的追思会的事情。他们约我写封信,我没有写,我脑子也不好,我刚回国,也没有去。我听说,一百多人去了,为这个会停了水电。说明他们很软弱。很虚。不光明正大,你拥有所有的资源,你怕什么,让人家开会得了,一个对人的思念的会你不让开,都是些七老八十的老右派,表示一点哀思,追思一个人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说,在五柳村发表了关于追思会的消息,可不久便被封了,连消息也不让说出来呢。

  王先生说,他们的这种下三烂手法也不创新。三年前吧,有个对包遵信的追思会,也是停水停电,你用点别的方法呀。我看了你们录的电视片,你妈给我的光盘,这种现场的再现,还没有过。你再如何讲也没有用了,你无法辩解,这都是实在的事。

  艾说:没有什么可商量的。这是冲突性的,香港说这是高调维权。这个二十层的楼全没有人了,留下了一个空楼哇。不管吧,上边不同意,管不知如何办。

  王说:从你对地震学生的调查,我开始关注你。

  艾说,我们下去调查的人,主要是员工,还有网上志愿者,他们被抓了三十多次呀。

  王问:你在国外这样对你的报导,回国后有没有感到压力呢?

  艾说:没有,我还没有感到有什么压力。因为国外国内是两条线,官和民是两条线。我在国外情况通过大使馆,会报外交部,外交部会报国务院的。麻烦太大了,报导我是这么大的照片。影响太大。国际上看得很清楚。他不敢跟我对话,因为他们都是没有理的。只是国外回来后在我的门口按了两上电子眼。我们的活动,都会录下来的。

  王问,你在业务上没有影响吗?

  艾说,我的业务都在国外,在国内影响不了我,我的业务非常好。

  王问到鸟巢的事。他说,这是我的概念,就这是个什么样子。他们团队再去发展。没有我的概念就没有这个鸟巢。但我提都没有提,我第一个宣称我不去参加奥运会任何活动。因为我原想这是全民欢乐的节日,却变成了政治宣传,这太无聊了,我很讨厌这种作法。至今我也没有去过鸟巢。

  说到了他的同学张艺谋红得发紫,社会上说,他成了官方用的艺术家。这次国庆节晚上的节目,包括胡锦涛下来与民众跳舞都是张设计构思的呢?

  艾笑道:这里边存在构思吗?我和张是同学,一届的,我们很熟悉。这都可以理解。他们如何折腾,都很正常,都可以理解,你拥有一切了,所有的资源,连法律都在你的手上啦。但要给别人一点空间,不能不让别人说话。

  我们为未未担心,高瑛更担心他的儿子,对艾未未说:儿子呀,你不让妈妈担心才好呀。

  艾未未笑着对妈妈说:妈妈,这是自私的想法呀。我是你的儿子,我还是人民的儿子呀。他转过脸对我们说:我根本不怕它们。有什么可怕的呢?为了公正平等,多少革命先烈为了这理想抛头颅洒热血,我的父亲蹲过国民党的监狱,他被流放过;还有多少孩子,几千孩子死了,他们是无辜的,谁为他们说话?哪这么简单?我个人算什么呢?我怕什么?他们最怕的就是你不怕他!

  我们说,你有这样的勇气太可贵了。

  艾未未说:我最不缺少的便是勇气!我1993年回国的时候就想好了,出国十二年,我没有拿美国的护照。我要回到自己的国家来。

  高瑛感叹着:我的这个儿子多么爱国呀,他本来可以有很好的生活的,他就是为了爱这个国家才这样做的呀,为什么误会这么深啊!

  艾未未说:妈妈,不对,这不是误解,这是正解!他们很明白。你说是误解还把他们看成正义的一方。双方都看得清楚,根本原因是利益问题。这三十年来,他们把国家的大部财富掠夺了,成了权贵集团。双方都清楚,没有误解的。没有利益不会这样的。本来,你是共产党就应襟怀坦白,大无畏的,可他们却不敢与你对话,不敢与所有的人正面对话,成了下三烂!我们是十几亿人的国家啊。不能让人民生活在这样的状态下呀。

  艾未未说:我们要把那个电视片做个完成版,二万个完全赠送。这一拳被打得很值。说到谭作人案,审了六十次,还没有判。他们怎么判呢?他只是为了收集遇难学生名单,这如何成了颠覆国家政权呢?难道你的政权就是和真相对立的吗?我为了这件事,是要做到底的,我不会因任何阻力而停下来的,我义无反顾。五一二死了这么多人,你说不清楚;毒奶粉事件,害了三十多万孩子,你只判个老板董事长,你自己都不敢承担,你就不敢担责任。你事实求是嘛,你都不敢。

  王说,所谓政治家都是没有良心的。你要自己注意。

  艾说:老毛说过,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我不怕牺牲的。

  我对高瑛说,跟你儿子谈话很受鼓舞,他无私无畏,从他身上看到了希望。可惜这样的人太少了。

  艾说:每个人都要说出真话来,如果都这样,他们就完了。不要觉得没有用。

  高瑛说儿子和儿媳妇都这样,多么善良。儿媳的父母都是沈阳鲁艺的教授。

  我向艾未未讲到我为百姓维权的经历。他说,现在比你那时候更严重了,更难维权了。太多了,没法写了,你的书现在也难出了。

  艾未未说:现在是各地不能上访,所有的上访都被抓回去,因为一票否决,你这地方有上访,你就会被否决,所以他们拚命抓上访的。为了杨佳案,我们有四个人给高级人民法院送一封信,结果被抓了,让各省带回去。一个人是新疆的,他说,你抓回去,我还会回来的。因为我就住在北京。各省要花车票钱。这是很荒诞的事情。不会太久了。只要每个人说一句话它们就完了,可没有办法把话说出来。都什么时代了,还搞这个。

  王说,社会上对你的关注,是因为你是有名的艺术家,你的名望很重要哇。你在几个领域,都有影响,出这个事情,所以被万人注目。还有你是大诗人艾青的儿子。

  艾未未说,谭作人案的律师是浦志强。有三拔证人,都不让出庭。去年北京吊销了四十多律师的执照,为百姓说话当律师也不容易。小浦是个很不错的律师。公盟也被罚款。他们这样做并不奇怪,不这样做便奇怪了。

  我说到与中央党校老校长高扬的谈话。高扬提出,中国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民主,把民主倒过来变成了主民。这样下去,能不能如苏联那样维持七十四年都很难说。

  说到在德国治病事,艾未未母亲问:你这次花了不少钱吧?

  艾未未说:是德国的一个议员知道我的病,给这家医院的给我动手术的医生打电话,这位医生是德国最好的,他对我说:你的手术是我送给你的。这钱我是花得起的,但人家这样说,我就接受了。在外国都是有道义的,只有中国没有,哪有先要钱才能治病的。要先治病才对。中国老百姓看不起病,你要死了也要先交钱才给你做手术。

  我问他如何在法律上为自己事申诉?艾说:我已经向成都公安局递了申诉要求。他们说因为复杂,要我再等些天。到今天还有十四天时间,等他们的答复。

  我说,你们父子俩是一部书。

  艾未未说,我们父子都有反骨吧。可我的爷爷是江南的小地主,开明士绅。是个特别忠厚老实的人哪。我母亲是非常善良的,我记得小时候,在青海,她看到一个要饭的小孩子,要我把我的棉衣给他穿,我那时非常不情愿啊,我的棉衣为什么给他呢。可妈妈还是叫我脱下来了。

  艾未未在他的母亲身上继承了这种善良,这是人道,是同情心。

  王先生对高瑛说,你嫁给了这样的丈夫,又有了这样的儿子,这是你的自豪和骄傲啊。儿子身上集中了父母的精神啊。

  说起开放初期艾未未他们搞星星画展的事,我说到了与他一起搞画展的王林的儿子,艾未未高兴地叫出名字,是王克平呀,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给未未,在十一月四号在文学馆举办王林百年诞辰王林文集讨论会。未未立即接通了法国的克平,艾未未电话说:你父亲在十一月四日有百年纪念,你回国参加吗?你不回来,我去算什么事呀。这儿有你父亲的朋友,你和他说说话吧。

  于是我接过了未未的手机,与远在法国的克平通了话。克平管我叫叔叔,我纠正说,你父亲比我父亲大两岁,我管他叫伯伯,和与你父亲在1946年就认识的,我到你家去,你还小。我是你的哥哥吧。你何时来北京我们再见面吧。

  我把手机又交给了未未,他接着说:我们差一点见不到了哇,我的头上打了两个眼儿。

  放下电话,艾未未让我说起王林的历史和他的写作悲剧。

  王先生说起这个房子的事,艾未未到这儿有十多年了。我们有三十年的租用合同。听说,这儿要拆迁了。这附近的不少画家的房子都是艾未未为他们设计的。可现在说拆就要拆,前些日子他们进来丈量了,说这儿在拆迁。说要在这儿建多少剧场,搞成百老汇。这儿变成文化区是不容易的,你说拆就拆,不和人商量。政府通过拆迁好得一笔钱。城里的拆迁,农村的土地,是全国的大问题。这在国外是不能随便拆迁的。也是不能随便进人家院落的。我们也许要到天安门前说说理的。

  王先生说,这要国外可以诉上法庭,有个说法,我的房子虽破,你国王也不能随便进,叫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嘛。你就是拆迁有理,你也得给人时间哪。土地问题是大问题

  高瑛说:这是国家的土地,一切说是国家的,其实都是党的。国家的事情家里办。是一些人家里处理,哪有一点民主啊。

  艾未未说:这回在德国法兰克福书展上,作家协会主席铁凝在会上说:中国是最有写作自由的,没有一个作家是因为写书写作而被抓捕的。她的话一出,招来一片骂声。这不是昧着良心说话吗?

  说起在地震中发言的作家余秋雨,他含泪劝告,把自己搞得很臭;艾未未气愤地说出一个名字,是山东省一个作家王占山,竟写诗把孩子的死说成上了天堂!一位川北的母亲给艾未未的信中写着:我惟一希望做的是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的女儿曾经快乐的在这个社会活了七年,我希望大家记得她的名字,记得所有遇难同胞的名字。

  艾未未说:我们是一个一个到家里调查的。

  艾未未说:政府所有的信息应当公开。今天还要进行公民启蒙,这要做好多准备工作,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关系到地球上有六分之一的人的生存状态。我就是明确地说,这种极权必须结束。我们看看六十年前,共产党向全国人民的承诺,我说,是谁背叛了当年的承诺?当年骂一党独裁者,提出了要实现民主自由,提出军队国家化,不能成一家的武装。哪一篇文章,你们今天敢于再读一下?我看了,觉得很好的话,美国纽约日报记者采访我,我就说了是谁背叛了自己。我也许想得简单,简单也有力量。其实真理都是很简单的,没有那么复杂。

  王说:有一本书就是集录了六十年前共产党的文章,这本书叫《历史的先声》命运很惨。不许出版,出版社还受了处罚。你是艺术家还是思想家,不简单哪。

  艾说:我其实很简单。也许这简单也有力量。他们本身是腐朽的。我们不怕他。但他们如采取黑手段,我们就不行了。

  王说,我对你的团队很佩服。

  艾说:这都是志愿者,还有很多人想来参加,说不要工资也愿意来。正因为他们得罪了很多人,很多人是有正义是非感的呀。

  我问到未未,你要国外听到了对中国国庆的看法吗?外国如何看这次六十年大庆的?

  未未说:这完全是北朝鲜的作法,莫明其妙的。这样耀武扬威,这样举着四人的像,看不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你对外国,哪怕是很小的国家,你都害怕。你这样搞花了多少钱,有人说是一千七百亿,这是要向人民说清楚的。只有两三个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信息应该公开呀。在外国花钱是要通过议会的,我们通过人大了吗?这样的事我就要求它信息公开,你花了多少,花在了什么地方。这是法律,他不能不理会。我有个深圳朋友就要做这个事,他向各部委发信。

  信息公开条例,十五天要公开。我们提出了多少个问题,要让政府公开。这是公民的教育。要做很大的努力,目的是把话说清楚。我就不信做不成,必须有人做,如果你不做,便永远做不成。

  妈妈说,你这样做会说你也在颠覆国家政权呀。你是高瑛的儿子,妈妈为你担心哪。我活了七十七岁了,我死是不怕了。可你呢?你爸爸说他去见马克思去了,我是不去他哪儿的。你搞阶级斗争,我不想搞。儿子说,搞阶级斗争是从列宁哪儿来的。中国党其实没有多少真正的马克思。

  未未说:我的观点明确,极权制度必须结束。一要承认你的罪恶,二要结束你的政权,没有商量的。我这样做是被逼的。我本来是可以在国际上有话语权的。但看到中国的现实,我必须这样做。

  我们说,这是你的责任感哪。这是最可贵的。

  未未说,其实我是最没有责任感的,是现实逼我这样做的。

  艾未未说:中国八零后的韩寒,这个年轻的作家,就很了不起,这就是中国的希望。他的文章一天就点击多少万哪。

  谈了半天,我们要离开了,我要艾未未的电话,他说我给你名片吧。我有电子信箱,不过都是监控的。不过也不怕,我都是打开天窗说亮话,不怕它监听的。

  未未领我们到了他的办公室去。好大的一间办公室啊。这一面宽大的墙上贴着满一面的死难孩子的名单。我走近跟前,看着打印出来的小字,有姓名,出生年月,在哪个小学中学读书,在哪天死去。我的心灵受到巨大的震憾:我读着这孩子的名字,这是父母的希望,这是祖国的花朵,他们就这样在我们面前,向我们发出质问。对他们的死去,我们能做的便是如未未所做的了。我看到最后的数字是5193。这是以上孩子的总计。

  面对着这五千多花朵般的孩子,面对着未未所做出的一切,我不由得感到深深地愧疚。为我的曾有过的动摇,为我曾不时的恐惧,也为我的自私和懦弱。

  走出这间办公室,我们到了未未本人的工作间,在宽大的屋子中间,有一座小山,是什么堆积如山呢?我近看,大为惊奇,原来是山一样高的葵花籽呀。我抓起一把,呀,沉甸甸地,未未说,这是石头,是用人工制造成葵花籽,每个籽上都是用笔划上去的纹理,是这样像,这是什么意思?

  我拿起了一把,不想放下,我要把它保存起来。我把这石头般坚硬的葵花籽放在心头。葵花籽,你会在人心里开花吗?你会开放出永远向太阳的花来。这是用石头般坚强的种子种在心里的花朵。这就是未未的性格,这就是未未向太阳的精神吧。

  愿亿万个这样的葵花籽在人心里生长开花。





文章来源: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newsinfo.asp?id=3438&cid=10352200



  • 留言者: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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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12:03:20
真正的汉子!钢筋铁骨,为了正义,宁死不屈。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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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12:47:49
有良知的艺术家——艾未未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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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13:38:40
王姐,这篇我转贴了!我想在猫眼论坛发表。让更多的人关注艾老师,支持艾老师。





  • 留言者: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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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14:43:15
2.
有良知的艺术家——艾未未





  • 留言者: 威廉退尔
  • Email: xuwilliam19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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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9 01:51:53
谢谢王荔蕻大姐的劳动!我将把此文转贴到我的艺术国际博客上去。





  • 留言者: 7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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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30 11:05:54
支持!!!

我实在是不相信/艾未未


昨天,公安部派人用了一个下午在中国银行调查我的帐户信息,调查的理由是我涉及“诈骗”。他们想要做什么呢?


公安部查的很认真,三个多小时,这一行为已说明,对他们来说是没有道德和伦理的底线的,我并不感到吃惊。听说我涉及“诈骗”,我乐了,至少他们这是和我在分享荣­誉呢。。


我的家人母亲和姐姐都接到了来自公安的问询电话,她们开始比较担心,认为什么都会发生,我不这样看,我认为无论是发生了什么,都阻挡不了社会要求民主、自由的历­史进程。


下午开了个家庭会议,向家里的亲人们汇报了我的“工作”,表明了我的观点和立场,分析了形势,大家了解到我早已做了最坏的打算,也都踏实了许多。


他们能对我做什么呢?无非是驱逐、绑架、监禁、或制造人间蒸发,他们没有想象力创造力,缺少快乐和飞翔的能力,这样的政治集团是可怜的。


把那么些孩子埋了结石了,装得跟没事似的,到处施暴却不敢担当和面对事实,这样也可以在世上混下去,我实在是不相信。


艾未未

2009.11.20



  • 留言者: 重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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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09:12:34
艾未未多保重!!!





  • 留言者: 张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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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30 23:34:35
王荔蕻大姐,基本上每天我都会上您这里来转转,能在这里看到艾未未的消息与文章令人惊喜。感谢您。





  • 留言者: 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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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2-01 16:21:02
艾未未保重!
永远支持你!





  • 留言者: h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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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2-02 10:39:06
小时候,给我们说资本主义糟,社会主义好,做共产主义接班人!长大了,接班人都是些什么人呢?反正我们没地方接班.眼前一片漆黑,只见到黑夜,也不敢说话,怕被和谐了!!!在这个可爱的中国,让我们撕心裂肺的中国,不断耗尽我们热情的中国,我们从没做过一天真正的人,真正的自我!向您及推进中国进步的人致敬!您们才是中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真正的中国人!!!!

关于杨佳/艾未未


二审中杨佳只向法官提了一个问题:“他们到底打我了没有”,法官、警察、督察、最高法院、上海政府直到他离开时都无法回答。杨佳离开时心里埋藏着这个罪恶时代的­最深的痛苦。


杨佳面对法官说:“就是因为有你们的庇护,这些警察才敢于这样”还说“一个守法了二十多年的公民最终还是无法避免的坐在了被告席上。”惊人的清醒。


杨佳是我永远无法抹去的耻辱,永不逝去的绝望。是他用一个普通的人的正义,觉悟和决绝提示了我们今天的处境,杨佳审判了混淆是非的时代和它的不道德。


我的认识变化是从杨佳案开始的,杨佳让我无法回避,杨佳的遭遇使我理解了这个时代的所有的个人不幸都是与他人的放弃和拒绝捆绑在一起的,认识到今天的政权是建立­在无尽谎言和毁灭之上的。


当人无视另一个人的痛苦和绝望时,他也就只是另一个将被忘记的人,这是伦理道德丧失的原因也是今天险象环生的解释。


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可以允许他的国家诬陷、绑架一个不幸的母亲,将她名字抹去,将五千多学生的名字抹去,将几十万儿童的名字抹去,这个国家和民族遭到诅咒是合情­合理的。


杨佳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被国家暴力的,她的母亲王静梅也不是第一个被称作“刘亚玲”强制精神病治疗的。但是是杨佳案清楚地演示了这个国家的绝望、邪恶、无­义和无耻。



  • 留言者: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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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8 20:48:03
政治本质是邪恶的,它扭曲了政客们的灵魂!

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

少侠就义期年纪念/ 阿尔


少侠就义期年纪念

——给静梅大姐



燕赵多豪杰、少侠翘楚间

蒙冤讨说法、铁衙紧闭关

百般晓之理、无奈吏横蛮

绝路亦为路、勇踏后人宽

慷慨赴沪上、以命搏尊严

独闯阎罗处、众鬼皆胆寒

从容刀光舞、牛头马面残

激溅男儿血、挥洒大诗篇

斯人魂归去、音容在眼前

就义期年日、追思泪潸然



  • 留言者: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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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7 11:18:35
大姐:请介绍如何找到aiwwei

忌日

今天周年,忌日。一个黑色的日子。一年前的今天,被关在精神病院叫作刘亚玲的王静梅刚刚回到家里,就被猝不及防的噩耗摧毁了。在她被关在安康精神病强制治疗中心的那些日子里,他们已经完成了对她儿子的全部阴谋。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母亲,最后只知道,她的儿子没有了。

是谁造成了一个儿子,七条生命的逝去?

今天,我们看到,造成这一切的环境并没有得到改变。还有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在非正常地逝去——李淑莲、温育群……。一个又一个的“刘亚玲”被强制在精神病院……

还有一些混账叫兽在含泪或大笑着叫嚣着,要把更多的不幸的人们关进精神病院!

罪恶像下雨般出现。帮助弱者、希望社会能够让屁民稍稍喘息的义士——游精佑们却被关进大牢!

是谁在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杨佳?





母亲,在路口



母亲和父亲给孩子扫墓

曾经被叫做刘亚玲的杨佳母亲王静梅

这就是我儿子——的墓碑

我们的孩子——的墓碑

静静的墓园里有我们

无语





悲痛的父亲

朋友

  • 留言者: 从未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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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2-04 23:32:57
杨佳,走好

2009年11月24日星期二

庆生会上那把空着的椅子



知道,如果在网上发帖,说给游精佑庆生,肯定会来很多人的。但同时,也可能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所以,刘晓原律师说,就小范围的庆祝一下吧。但还是有朋友知道了,一定要来,所以订了一间房,临时又换了一间大的。
老虎庙担任司仪,宣布庆生会开始。其实从和刘律师商量准备庆生会到今天的开始,老虎庙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了。从设计、制作背景、制作游精佑的立照,准备现场的音效、推特直播……老虎庙功不可没。从来没夸过该同志,今天要狠狠地赞一句,表现真不错。
议程第一项是刘晓原律师致辞。
好一位小个子大律师刘晓原,曾经诧异他总为一些可怜的屁民怒发冲冠,仗义执言,不惜两肋插上许多刀刀叉叉!曾经含泪劝告他要小心啊,有多少五毛六毛一块在他的博客后面喷着不好闻的东东;还有更为险恶的是那些手握权柄,永远伺机残民已逞的家伙……然而,刘律依然故我,依然不断地接些不挣钱争气的案子,依然被一些苦人儿包围;他还是那么认真,一件一件地做着。连艾先生说,晓原,我发现你最近长高了?他也认真地回答说,不可能吧。
这次,他接了游精佑的案子,我们看到他在福州、北京间来回奔波着,在庭上义正词严,回到电脑前,“奋指”疾书。
刘律师致辞说,作为游精佑的辩护律师,从本案的事实以及从现行法律的规定上看,我认为他是无罪的!我坚信,在这么多媒体及网民的关注下,此案理应有一个好的结果。
我们祈祷、我们呐喊、我们拭目以待——善良无罪的游精佑,早日归来!
会上,老虎庙读了一些网民的祝福,我朗读了杭州诗人黑沨的诗:生日祝福——献给游精佑(附后) 。
我想到了庆生会会很温暖,没想到气氛会这么热烈。蜡烛点起来了,朱毅拨通了游精佑的女儿电话,每个人都在介绍了自己后,对游精佑的女儿说了祝福语。
我被每个人感动,每个人的话语都发自肺腑。今天来的都是成年人,有学者、教授、诗人、社会活动家、普通公民,在跟游精佑的女儿通话的时候,都回归了单纯的自然人——父亲、母亲、兄弟姐妹。 每个人都像在跟自己的女儿、妹妹在说话,言语中的深切关爱,令人潸然泪下。
王晓阳,一位知名学者,接过电话,听到电话那头的啜泣,突然哽咽,只说了一句“如果你的父亲有罪,我也希望得到同样的罪”便说不下去。是啊,我们都希望,我们都希望像游精佑那样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即便因此而坐牢!
李健,专程从延庆赶来参加庆生会,这位从03年就开始维权,甚至累坏了身体的汉子,也哽咽了。他说,我们祝福你,祝福你的父亲,也祝福我们的国家……
许志永博士和唐吉田律师从南五环开完庭赶来。看着许博士那清癯的面庞,我心想,没有做过牢,谁也不要说自己多勇敢吧。
初次见面的学者朱毅先生,在研究几位震古烁今却没有商业价值的历史人物:林昭、张志新、李九莲、遇罗克、林希翎。他对游豫璟说,
小姑娘,坚强一点,你爸爸一定会自由,人性一定会回家!
心里一震,说得多好啊,游精佑会自由的,人性会回家的。
看着那把空着的座椅,想着那位因为莫须有罪名身陷囹圄而缺席的寿星游精佑——我们的良心,民族人性的代表,多想大声呐喊:回家吧游精佑!回来啊,良知、人性!
今天,我们庆祝游精佑的生日,也是在庆祝我们自己重生:我们今天面对着不公、强权,面对封杀,要像游精佑那样,站直了,大声说出我们的心声:爱他人没有罪;助人为乐没有罪;做一个睁眼站立的公民没有罪!

附:黑沨诗: 生 日祝福

——献给游精佑



2009年的隆冬

从那副铐住你手腕的漆黑枷锁上开始

2009年的黑夜

先于你失去自由的那一日就已经早早开始



马尾的隆冬里

游精佑三个字,从来是一个温暖的传说

马尾的黑夜里

游精佑三个字,意味的是铁肩,担的是道义

是良知的注解,是光明的诠释



马尾的游精佑

你是中国最好的桥梁工程师

良知和担当铸就了你的铁肩

在黑夜和黎明之间

在不义和正义之间

多少年来,你用坚定的信念去架设一座桥梁

你用瘦弱的肩膀去扛起一座桥梁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马尾

这都是一项几乎不可能的艰辛而险峻的工程

何止艰辛,何止险峻

常常是以卵击石

每每有荆棘密布

人心如顽石,专制是高墙

你纵然能使顽石点头

你的烛光,却无法照亮森冷的高墙

今夜,你为之付出的是自由的代价

今夜,你42岁的生日

只能在森冷的铁窗下度过

但你无愧为中国最好的桥梁工程师

你实在是人类灵魂的最卓越的桥梁工程师

明知不可为,你依然为之

一砖一木,钢筋铁骨

多少年来,你都在搭建一个大写的人字



今天是2009年11月23日

今天是你42岁生日

又一次义不容辞的良知与担当

让你失去了自由

正如富贵不能略淫你的意志

贫贱不能稍移你的原则

那其实虚弱的威武,又岂能令你高贵的心灵屈服

法庭上,你的正义和严词

响彻在2009的中国隆冬与马尾的黑夜里

足以振聋,足以发聩



那么,今天

让我们为你点燃42支生日蜡烛吧

让我们把我们的心也点燃成今夜的蜡烛吧

让所有的烛光,都联成一片为你而唱的赞歌吧

让我们用同一种歌声驱除这片冬寒

让森冷的铁屋和高墙在烛光和歌声里发抖吧

游精佑,今夜你并不孤独

游精佑,今夜你并不寒冷

黑暗已经深沉,黎明也就近了

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所有的烛光,全部的歌声

都是我们对你的生日祝福

所有的烛光,全部的歌声

都是黎明最嘹亮的前奏

春天最坚定的跫音!

黑沨 2009年11月23日凌晨



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

游精佑生日祝福会

今天我们为游精佑聚在一起,今天我们为好人游精佑庆祝他42岁生日。虽然他在墙里,我们在墙外,但是我们相信正义必将会得到伸张!











  • 留言者: 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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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4 06:20:02
祝福在高墙里的游精佑老师!也祝福为了游精佑老师聚在一起的各位老师!谢谢你们!








  • 留言者: 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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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4 09:38:16
愿好人一生平安!作恶者永坠十八层地狱!





  • 留言者: 学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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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4 12:39:20
祝好人游精佑生日快乐,早获自由!也祝福各位为好人辛劳奔走的大侠一生平安





  • 留言者: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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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5 13:44:04
1.
祝福在高墙里的游精佑老师!也祝福为了游精佑老师聚在一起的各位老师!谢谢你们!










  • 留言者: 重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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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5 19:33:13
快快无罪释放好人游精佑!!!

晓原律师提议给游精佑家捐款,不知寄到那个账户?

2009年11月22日星期日

游精佑生日快乐!


游精佑家人为他准备的生日蛋糕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好人游精佑,生日快乐!


        弥足珍贵——游精佑

 

    游精佑,一位桥梁高级工程师,一位铁路建设副总指挥;本来应该归为高级白领阶层,和弱势搭不上边,离边缘亦很远。

    本来应该生活优裕,无忧无愁,现在,却为了不幸的他人而被以莫须有之罪投入牢房,为了那些挣扎在社会边缘的人,自己却被强力野蛮地抛出了生活的边缘……

    听刘晓原律师说,在里面,你心里的牵挂很多——

    你牵挂马上就要高考的女儿,作为父亲,你多想在女儿最后冲刺的阶段能够在她身边,给她加油,和她一起体验填报志愿时的紧张和快乐;

    你牵挂你的爱人,作为丈夫,你多么想紧紧拥抱你的至爱,亲吻她脸上淡咸的泪水;

    你牵挂年迈的高堂,作为儿子,你多想看着母亲的白发看着母亲慈爱的笑颜,亲亲叫一声——娘!

    而这时,你竟然还惦记着那个四川映秀的女孩,说曾经想为她做些什么,却没想到,现在自己也成了需他人救援的人。你说,真不习惯麻烦朋友们……

    游精佑,请不要这样说——

    你本可以不必管那些前来求助的弱势人群,你本来可以不必管他人的苦难;你完全可以混迹于所谓成功人士之圈,你完全可以在某个时候优雅地对那些不幸的屁民含泪劝告一番,你也完全可以作一首“纵做鬼,也幸福”来邀宠,换个红顶乌纱。但是你不,你挽起裤腿,走入弱势所处的沼泽,走入不幸人所处的水深火热——用你的心温暖那些被冷漠、被罪恶蹂躏得冰冷而破碎的心……

    你像那个普罗米修斯,执拗地呵护着良知的火种,深一脚浅一脚,走在罪恶织成的泥泞中,冒着下雨般出现的恶行……

    你像那个堂吉诃德,以羸弱的臂膀,抗击着碾碎你同胞希望的风车……

    你像那个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在毫无希望的期许中平静地坚持着,周而复始……

 

    游精佑,请不要这样说——

    怎么能说是我们在救援你?我们是为了我们而战。你是我们的良心,我们不想让最后一点良知被怯懦淹没;是你在救援我们的良知,是你在救援我们的勇气,是你在救援我们最后一点言说的空间,救援我们最后一丝喘息的空气。

    游精佑,有你站在那,我们就觉得心里很温暖,你像一柄希望的烛火,引领我们走在救赎的路上。

 

    游精佑,你西南联大的校友以你为荣,你的曾经的、现在的同事以你为傲。远隔千里万里的我们,为我们知道你、认识你,为我们这苦难的祖国还有你这样的儿子,而感到欣慰和自豪。我们这个民族毕竟还是有希望的,在广袤的马勒戈壁大草原上,还有着一些草泥马在奔跑着、嘶鸣着,我们民族的良知并没有消失殆尽。

    游精佑,虽然现在,大墙阻隔了你的梦想,铁窗割裂了你的天空,你在那里,云彩是静止的,空气也是静止的,你的热血、你的憧憬,都被凝固在四堵墙之间。但是,你知道吗?你的爱正在唤醒良知、你善良和正义的歌声,已经漫山遍野,在祖国大地、在网络的江湖回荡……

  

    游精佑,对于我们,你是如此弥足珍贵!

    请多保重啊,我们的兄弟!

    明天是你的生日了,让我们为你唱一首生日快乐歌吧!

    游精佑,无论你在哪,即使在大墙里,在铁窗内,生日快乐吧!

    听,大江南北、网络内外,有无数的人在为你唱着生日快乐歌……

    游精佑,生日快乐!

 

 

附:阿尔诗

给八闽义士 游精佑先生

——并预祝他生日快乐

仁爱传承自高堂、又浸妻女训有方

廿年一日润黎庶、万里咫尺惠草房

昏官弄权陷义士、皂隶使奸欺善良

逆天冤狱神明怒、闽南宵小莫猖狂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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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14:07:16
感动啊!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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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14:09:05
路障钉子:如果你来王大姐的博客,请一定留言,我们都挂念你,你已经很久没来了。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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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14:13:34
唉!原创没事,转帖有罪了!





  • 留言者: 林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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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19:27:16
祝游精佑老师生日快乐!








  • 留言者: 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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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20:20:24
太感动人了!不知如何能帮助他们?





  • 留言者: 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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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3 14:05:14
祝游精佑老师天天快乐!早日解脱

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严晓玲事件”感想 / 萧瀚

标签:严晓玲 林秀英 范燕琼 游精佑 吴华英 教育



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在庭外


图片来源:http://www.infzm.com/content/37691



“严晓玲事件”感想



萧瀚



1. 今天南周刊登了一篇报道《网民帮人发帖,被控诬陷罪受审》(http://www.infzm.com/content/37691),是讲前段时间传得沸沸扬扬的严晓玲事件导致了三位网友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控诬告陷害罪。



2. 严晓玲到底是不是被八个人轮奸致死,现在没有可靠证据证明。但是如果警方调查的程序完全是单方行为,缺乏有关当事人的认可,不管是谁质疑警方都是一项基本权利。



3.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帮助严晓玲的妈妈将控诉材料传到网上,即使这些材料缺乏确凿证据,但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极端一点说,只要人们不是恶意构陷(是不是恶意构陷得拿证据证明),对人命关天的大案替人代书何错之有?帮人将材料上网何错之有?议论几句何错之有?怀疑政府包庇罪犯又何错之有?



4. 马尾政府可能会说,你凭什么怀疑我们包庇犯罪?好!那么我问你们政府,你们可曾完全按照民主程序让人心服口服地接受了你们拿出来的证据?你们可曾按照民主程序让人心服口服地认同了你们的调查?



5. 本案中,如果警方涉案刑警没有能够履行他们理应承担的解释与说明义务,没有用公民当事人能信服的民主方法接受其解释与说明,任何公民诉诸公共舆论质疑他们为什么不可以?怎么会构成诬告陷害罪?政府该做的是用事实证明人民错怪了自己,而不是堵住质疑者的嘴,否则岂不是欲盖弥彰?



6. 马尾政府或许认为此次自己很冤枉,所以又一次毫不犹豫地拿起政权的大棒痛打质疑他们的公民,顺便堵住其他公民的嘴。殊不知,这样做只能让人看到他们的气急败坏,看到他们的蛮横无理,看到他们的色厉内荏,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就是恶棍。这再一次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不受限制的公权力本身就是罪犯。



7. 我想,中国的《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这一罪名时,立法者根本想不到各地政府能够如此具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把人民对政府的正常批评搞成犯罪。中国的各级政府是如此地不习惯被批评,仿佛他们天生神明英武,个个金光灿烂,老百姓除了对他们顶礼膜拜就没别的可干。



8. 马尾政府抓捕三位网友控告他们诬告陷害,这从另一方面似乎也反映了政府对人民的敌视状态,曾有人说当代中国存在着普遍的仇官心态,我倒觉得倘若真有这么回事儿,首先是因为中国的官员普遍存在仇民心态,与人民为敌。视人民为寇仇的官员,人民怎么可能不视他们为敌呢?



9. 如果一国国民最大的乐趣就是对公务人员诬告陷害,那么需要反思的绝不是人民,而是公务员们,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人民是弱者,只有被欺负得过于悲惨的人民才会以公务员坐牢为乐吧?倘若公务员都是兢兢业业的,人民还希望他们倒霉,那这国家的人民岂不是有病?——从普遍意义上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国民心理环境。



10. 此事再次证明我多年前提出的公权力“罪错递增规则”,马尾政府本来可以将严晓玲事件处理得很合法,很得体,可是他们非要迷信暴力,迷信军警、法庭这些国家机器,以为靠着这些东西把人吓住就行了,可是事实正好相反:原本可能有理的政府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蠢无返顾地要将正常批评他们的公民“绳之以法”,看他们怎么收场。



11. 想起个笑话:某人旅行,见路边立一牌,上书“前方有大河,无渡”,此公不理睬,继续走,走了大约两公里,见一大河,无桥、无船,傻眼了,垂头丧气而返,到刚才路牌处,见路牌另一面写着:“傻瓜,欢迎回来。”



12. 马尾政府虽然走得已经挺远了,但不必憋在河边较劲不回来,也建议社会各界欢迎他们回来吧。让三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回家,向他们赔礼道歉,该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并以有公信力的方式处理严晓玲案,也许是马尾政府唯一能做也是该做的事。



2009年11月19日於追遠堂



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寄语福州公检法/杨开亮


 

                                    寄 语 福 州 公 检 

                                    作者:杨开亮

                   (转自http://btkqywg.blog.sohu.com/137187141.html#comment

   2009年11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涉嫌“诬告陷害”一案,这3人的罪名是在网上发布了“诬告陷害”的帖子和视频。如果这一罪名成立,那将意味着:公民任何涉及暴露性质的检举和报道,除非你有扳倒对方的足够能量,且一丝一毫不能走样,否则,你就会被公安部门以涉嫌“诬告陷害”的罪名逮捕,面临检察院的起诉,接受法院的判决,等候漫长的牢狱之苦。如果福州网民受审,我们须扪心自问:公民的言论空间还有多大?

    据说,此次受“严晓玲案”株连者达八人之多,福州方面为此专门成立了专案小组,摆出一副严打的态势。专案小组的名单没有公布,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非司法系统的党政官员,不知能否根据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布一下,以示中央依法治国和司法独立的治国理念。无论如何,有一个事实是显而易见的,一案株连八人,同庭受审三人,福州将创下同一事件、同一时间以法律的名义惩治网民入罪的人数之最;同时,福州将创下和谐时代针对言论、组织专案小组、启动公检法系统进行一条龙作业的规模之最;继而,福州还将创下互联网时代“因言治罪”的中国之最。因此,福州有可能在中华民族的法制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笔而彪炳史册。

    显而易见,创造这一记录的是游精佑等人的所谓涉嫌“诬告陷害”,而根据现行法律的文本说明,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在概念及其构成上有严格的主客体界定,其中“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出于直接故意”,是起码的要件。要件不符,则罪名不能成立。以游精佑为例,他只是视频的制作者,而不是视频内容的捏造者,如同一个代写诉状者,他只能客观记录诉讼人的陈述和要求而不能随意添枝加叶一样,作为代写人,他不能也不应该为诉状的真实性负责。同理,游精佑当然不能也不应该为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至于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请问,互联网、网站、网民是“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吗?这些网站或网民有权“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吗?司法机关定罪是以事实为根据,还是以网民的言论为根据?主观要件还有一条不可忽视,即“直接故意”,并使“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什么是受到刑事追究?“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游精佑等三人为什么故意诬告陷害?诬告了谁?陷害了谁?有谁受到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几个要件都与法律要求不符,公安局怎么能报批?检察院怎么能批捕起诉?法院又将怎么判决?又怎么面对国内外媒体的关注?

   面对突发性危机,我们往往不能冷静思考、分析、处理,个别人又有对事件随意定性的权力和习惯,火上浇油,致使小事化大,丧失了理性处理问题的主动权,导致事态恶化,这种教训屡见不鲜。其实,就本案来看,完全可以按民事而不是刑事来处理。从传媒的角度看,游精佑等三人的网上传播行为应属于报道失实,或者叫严重失实,属于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的范畴。如果其行为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构成侵犯,那么,也应该是自诉性民事案件。若系举报,则属检举失实,是缘于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属于违法而不是犯罪。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总之,无论是报道事实,还是检举失实,均与“诬告陷害罪”无关。

   因此,目前福州警、检两方的举措,有没有与《宪法》和联合国人权《公约》相抵触的部分,需要静下心来,冷静反思。

   宪法原则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1976年3月23日生效,到2002年底已有149个缔约国。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彰显出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历史性进步。《公约》对于人权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该《公约》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法律化,使之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标志着国际人权保护在我国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

   《公约》规定了公民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包括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结社和集会的自由以及参政权。

   《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2009年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四月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具体规定了未来两年改善和维护公民权的计划和目标。承诺保障中国的媒体真正有“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同时公民均有 “免予恐惧的自由”。

    这些权利需要我国各级司法机构予以逐条落实和保障。

    当今时代,任何一个国家想脱离人类文明而逆历史潮流而动都是不能在这个世界存在的,中国最终了接受代表人类社会普世价值和文明的联合国三个文件,是带有历史性的进步,是走向文明的伟大跨越。

   我们希望,人杰地灵而开放的福州能在保护人权方面率先迈出脚踏实地的一步,让福州真正在中华民族的法制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笔而彪炳史册。

2009-11-19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对公民调查应当给予适度的法律宽容/郑建伟


 
 

          对公民调查应当给予适度的法律宽容
  由于游精佑、范燕琼等诬告陷害案,有可能涉及到公民探寻事件真相的过程是否构成犯罪的事情——这已经不是游精佑、范燕琼个人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任何一个想探寻事件真相的公民权利问题,所以,有必要再说几句。
  我们的社会不是一个官方绝对权威的社会,而应是一个公民社会。一个事件发生了,官方和民间或许都想探寻和揭示事件真相,都有权利发出声音。但由于太多的事件发生后,有时存在官方就真相的披露和民间的感受截然相反的现象,所以,民间常常对官方的调查结果发出合理质疑的声音,这是公民社会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
  我们的社会真的进步了。时下,一个事件发生了,有好事而又渴望探寻事件真相的公民,自发的进行公民调查,探寻事件真相,以印证官方信息的可靠性。这在互联网没有在中国普及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这里有一个可能发生的冲突——当官方发布了事件调查结果后,公民自己进行的独立调查结果难免与官方发布的调查信息有冲突,一旦这个冲突发生以后,谁的信息更准确,有待于调查者展示证据。
  公民社会不是一群没头脑、不辨是非的人组成的。
  同每一个人都可能受蒙蔽一样,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就是事件真相。由人组成的官方有时也会被蒙蔽,乃至不明真相。所以,我们不能说官方的信息就一定真实、可靠。人们相信官方信息是基于公信力,但当官方的公信力在一定时期降低的时候,民间调查的公信力自然会提升。官方公信力降低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不在这里讨论。只是想强调,由于官方信息不必然具有权威性,那么,公民调查作为官方信息的补充和校正,对这个社会是有益的。即使公民最终的调查结果错了,也不宜随意的指责,毕竟公民的调查能力和手段有限,他只能流水账般的纪录他所看到的或者听到的事实。
  虽然有时会被看到的、听到的所蒙蔽,但是,这不影响公民行使探寻事件真相的权利。君不见,那些冤假错案难道是公民能够造就?可见,人的认识是永无止尽的。否则,以同等待遇考量以公权力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警察,估计没有几个人敢于保证自己的侦查思路是绝对正确的。
  综上,在公民探寻事件真相过程中,官方应当允许公民调查有一定的认识偏差和给予一定程度的法律豁免或宽容。

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于建嵘:网络言行获罪的新动向



 

    2008年2月,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警方做出“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严母林秀英却坚持女儿系被多人奸杀,开始上访,要求“明查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2009年6月,福州多位网民因用文章、视频的方式记录下林秀英的说法并在网络传播而遭拘留。近日,其中三位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在福州马尾区法院被推上了刑事被告席,涉嫌的罪名是“诬告陷害”。(11月12日《法制日报》)。

    公权力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早有先例,如王帅案、吴保全案等。但从之前的“诽谤罪”上升到这次“诬告陷害罪”,说明因言获罪的现象又有了可悲的升级。言论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之一,它不仅对“人”个性的展现、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民众对政府行为进行评价、监督、影响的基础。因为专业的关系,我对自由表达权并没有深入研究,但这起案件却让我想到三个问题。第一,对政府部门做出的调查结论,公民有没有怀疑或不接受的权利?在福州检察机关眼中,既然公安部门已经召开发布会公布“宫外孕”的真相,游精佑仍上传“八人轮奸”说法的视频,就属于明知真相而故意歪曲事实,是“诬告”。但我们为什么要相信这个官方的说法?人民纳税供养政府,正是为了保证自己能得到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是有义务给民众一个真相,而不是公民有义务接受政府的结论;在政府保证的知情权之外,民众仍保留有自己寻找真相的权利。

    如果公权力发生了某种腐败变质,将私利放在职责之上,在具体事件上的结论就不一定能让公众信服。周老虎、躲猫猫等事件中,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言之凿凿的结论,事后不都被证明是错误的吗?并且也没见谁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责任。其实,正因为公权力开始失去公信力,才迫使人民自己去寻找真相,并试图纠正其错误。

    林秀英失去了女儿,自然有更多的伤痛作为动力,试图去查清每一个疑点,让过世的亲人能够安眠。这种天然权利不应以公安部门做出结论与否为终点。而三网民只是忠实记录了林的言论,并将其传上网。一旦民众不接受政府结论,坚持表达其他说法,就可能被指控为“在明知严晓玲死因的情况下”,仍捏造事实意图诬告陷害,公权力实在是太傲慢了。

    第二,言论自由是否包括有权发表合理怀疑以及有缺陷的言论?具体说,首先林秀英有没有权利发表自己的“合理怀疑”?我认为当然可以。其实,人的认识总是要受客观条件和自己的智慧、知识、经验等的限制。如果言论自由仅仅指一个人可以说“正确”的话,那么就等于说一个人不可以说话。其次,三网民上传林秀英自述,是否就有义务去进行调查核实?我认为言论自由正是要保证各种观点的充分表达,使得公众可以尽可能多地掌握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获得一种动态的平衡。如果要求三网民去全面核实,那言论自由的成本也就太高了。

    互联网使得普通人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极大地鼓励了公民的表达欲望和政治参与。信息的汇集和众多网民智慧、理性、经验、见识的碰撞,使得民众有可能合理地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公权力不再能垄断真相,这在周老虎案中得到了最大的证明。林秀英的“一面之辞”,如果明显违反自然规律和生活常识,更可能的结果是会被网友及时发现指出,将她从自己的“被迫害幻想”中解救出来。之所以成为“谣言”,说明闽清当局确实有必要对疑点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对自己的调查结论有足够自信,就应该相信公众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完全没有必要过于紧张。

    当然,任何自由和权利都有边界,都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具体说是不得违反法律,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目前在公权力与民众权利界限以及网络表达自由权两方面,我国法律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或模糊性,这种情况下,司法判决因能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而显得格外重要。

    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三个问题:在司法不能独立于地方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法律不会被任意解释,被某些地方执政者用来作为迫害网民的工具?网民写文章、做视频记录林秀英的说法,是为了更多人得知严晓玲死亡事件中的疑点,能借助网民的力量进行分析,也希望能形成舆论压力促成该事件的重新调查。他们的目的是同情弱者、助人为乐,自己在其中并没有私利;他们追求的是真相、正义和良知。根据公开报道中的内容,我看不出三网民的“有意”、“捏造”,更没看到他们曾向公安等部门举报聂志雄,“诬告陷害”是从哪儿来的呢?如果三网民罪名坐实,恐怕就有很多网民发言时又要加上各类自创的“免责声明”,甚至从此三缄其口,“潜伏”下来变成网上余则成了。

    司法系统是通过保证严格的程序正义来最大限度接近实质正义的。如果司法不能独立审判,被另一个强大权力所操纵,法律成为被任意歪曲的工具,审判成为过场,司法系统就会失去应有的权威。如果三网民“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受损害的将不仅是公民的网络自由表达权,更代表着司法权的失守,代表公权力对私权的无限侵害能力和可能。

    此案另一个“有趣”的地方,是其即使被重视到成立专案组的程度,作为“虚假”事实来源的林秀英却并未受到追究,被瞄准的是帮助访民维权、曝光地方丑闻的热心网民。我的一些朋友和游精佑有过接触,他被誉为一个善良、高尚和纯粹的人。据说他每个月把工资的一部分存起来,以备有不幸的人来求助;在庭审中他说“良知的煎熬和正义的信念,这是我生活必然性的推动力”。社会的进步需要这样的人,可三网民却受到了如此的待遇,令人遗憾。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原文地址: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11/17/content_943069.htm



  • 留言者: 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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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9 18:35:51
分析得很有道理。





  • 留言者: 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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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9 18:36:31
分析得很有道理。

2009年11月14日星期六

请给出一个明确的言论犯罪裁量的司法标准/郑建伟



        请给出一个明确的言论犯罪裁量的司法标准

  最近网络热点关注的福建闽清因严晓玲事件引发的“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诬告陷害案”的审判已经开庭,对于这个案件我只关心一个问题:认定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过程中,构成犯罪的司法裁量标准究竟是什么?因为不解决这个司法裁量标准,不公示这个司法裁量标准,我们每一个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过程中,都有可能被犯罪。
  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是由《宪法》第三十五条保障的。但,自由是相对的,因此,对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刑法》给与了一定的限制,涉及言论犯罪的刑罚条款主要有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宪法》第四十一条保障公民建议、批评、控告、申诉的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也明确了公民说错话是不受刑事法律追究的。但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又是如何一个局面呢?
  众多网民关注的范燕琼等诬告陷害案件源于一个叫严晓玲的女子的死亡,范燕琼等依据严晓玲母亲的陈述写作控告书,制作视听资料,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控诉。这个行为过程本来就不是捏造事实,如果坚持要说这个过程就是捏造事实,那么捏造事实的只能是信息的初始来源者——严晓玲的母亲。范燕琼等根据严晓玲母亲的陈述加工整理的文字和视听资料不应当是捏造事实。法律对于那些行为属于捏造事实是应当给与明确界定和公示,否则,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完全没有法律保障,随时有可能被构陷入狱。
  我也注意到近年来,有不少网友因为写文章而锒铛入狱的。文章是公民言论的文字化。写什么样的文章不至于构成犯罪,缺乏一个明确的司法裁量标准,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没有一个警示性的告知,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如果明确给出了一个限制性标准,也就无所谓言论自由了。
  
 


原文地址: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14413181&Key=94721820&BlogID=1453228&PostID=20151589


  • 留言者: 2009gly
  • Email: 2007wghgl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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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08:30:37
考虑考虑后果,考虑考虑影响,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就知道了!尤其是公开说的话,更应慎之又慎!





  • 留言者: 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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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6 00:24:23
网民都在看福建的这个案子怎样收场





  • 留言者: 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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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15:48:22
当权者要的是沉默的羔羊。人民不在沉默中死亡便会在沉默中爆发!

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

张辉:言论自由的正邪之辩

 德先生研究所 张辉


 

  (本文写作参考了朋友的文章,是一篇旧文。 2008年2月10日,福建省闽清县一青年女性严晓玲离奇死亡,严母林秀英根据尸检结果和种种迹象做出自己的判断,认为其女严晓玲是在遭到闽清县黑社会的胁迫下,被8人轮奸后惨死。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并给死去的女儿讨个公道,严母林秀英经一年多坚持上访,多方奔走游说,均未得到一个能令其信服的结果。在绝望之余,严母林秀英将自己观察到的事情经过口述给公民范燕琼,由范燕琼代笔写下了《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一文,于2009年6月23日发布于国际互联网,以求多方关注和正义伸张。
     2009年6月24日,福建省闽清县警方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警方对事件的定性及看法。但令人费解的是,随后福建警方进一步将事态扩大化,于2009年6月26日抓捕代写《严晓玲案》一文的公民范燕琼,并在随后一段时间里迅速抓捕转帖及制作《严晓玲案》视频的的其他公民游精佑、吴华英、郭宝峰和陈姓夫妇等,共八人。一时引起海内外舆论大哗,声援四起。经各界努力,有多位公民先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但令人不安的是,还有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多位公民在现代“文字狱”的羁押中。这些善意的公民正在遭到“诬告陷害罪”的指控,这一重大网络事件事关公民的言论权利问题,因而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呼吁为八位公民声援的时候,本人起草了《督请福建司法机关尊重公民言论自由的呼吁书》又王荔蕻女士广为征集签名,以求得到公义。但是,在征集签名的过程中,一些朋友对言论自由的认识与我们并不一样,为此重发此文,与众友探讨。

  第一辩,言论中的黑与白

  这世界上没有只允许绝对而不允许相对的东西,所谓的言论自由也是一样。反对言论自由的人动不动就拿绝对说事,妄图通过说明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来否定言论自由,似乎在告诉人们:既然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那么美国和中国都一样没有言论自由。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可靠的党员?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大公无私?为什么不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限制?却单单强调: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如果因为黑色和白色的东西都不是百分之百地吸光和反光,所以就能说说黑和白都是一码事,企图诱导人们说,世界上就根本没有黑和白,这显然非常荒谬。如果因为世界各国都有警察犯罪,就企图暗示人们警察对社会犯罪没有任何作用,这7显然也是非常荒唐的。

  世界上所有白色的东西都不是绝对百分之百反光,但是你不能说这世界上没有白色的东西,但是世界上确实是有黑白之分的。就世界大国进行比较,美国就有言论自由,中国就没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言论不自由就是言论不自由,这是确定的。

  当人们发表言论没有恐惧心的时候,就是有言论自由,发表了言论以后就担心政府会找麻烦,就是没有言论自由,这很简单,但又被中国反对言论自由的人人为地搞复杂了。当人们能够坦然地批评政府的时候,就是有言论自由,否则,就是没有,这也很简单,言论能否批评和监督政府,这是言论自由与否存在的分水岭。当人们在媒体上发表言论不需要某个党的宣传部门来审查的时候,就是有言论自由,否则就是没有,这个更简单。离开以上说的这三条,非要辩解说中国也有言论自由,基本就是扯淡。

  因为在帖吧里发个帖子,提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或者反对某个党,年年都有被当局迫害的人,这算什么言论自由?不管是否执政,各种党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只允许人们反对这个党,不允许人们反对那个党,算个几吧言论自由。

  结论:总是说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然后就以此自辩,为独裁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是独裁政权和脑残人士口头禅。

  第二辩,言论中的对与错

  言论自由肯定是有边界的,针对普通个人的诽谤和漫骂言论,并且造成了实际损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这就是言论自由的边界。在一个言论自由程度比较高的国度,比如美国,------

  你要是诽谤和谩骂一个个人,那人家可以起诉你,如果法庭确定对人家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那他也会败诉。但是对总统,NBA名星,影星,民间的政治人物,甚至比尔.盖茨,或者一个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员等,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种评论,当然也包括极端的言论,比如谩骂和侮辱。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就应该接受无限的监督和言论跟踪。公众人物以及公众事件相关的人不得通过提起法律诉讼获得隐私权和名誉权赔偿。任何评论政府提供的服务,企业和商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公立和私立学校,等等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无禁忌的。

  美国有一种专门造谣和吹牛的报纸,用来供人们茶钱饭后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须有的新闻,比如布什被拉登强奸了呀,被抓的萨达姆是假的呀,等等,无奇不有。这个曾经对一个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进行过调侃,这个教授就提起民事诉讼,结果教授败诉了,因为这种报纸本身就是专门造假的报纸,没有人把他当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实际的损害,当然也就没有获得名誉权和隐私权赔偿。

  在批评公众人物的时候,人们可以说错话,这没有罪,不能要求人们每一句话都必须完全正确,永远正确的党是吹牛吹出来的,那些高高在上的党都在不停地犯错误,今天给这个平反,明天给那个平反。怎么能要求普通公民永远正确呢?要有一句话说错了,就说损害了官员的名誉,就要求起诉赔偿,这样老公民就没有办法有效地监督政府和官员了;同理,要是人们不能自由的评论我们周围发生的公众事件,以及公众事件中的人,公民就没有办法切实地参与到社会事务和政治生活中去了。当然,有些官员在被骂急了的时候,也会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谣,受害者也不能获得赔偿,法庭也就是仅仅是对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谣者还可以继续造谣,还可以继续说原来那些话,只要有媒体愿意刊登就可以。所以在美国你找不到这种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誉权官司的,中国大陆却有一大堆这种名人打名誉权官司的,这是把强势和弱势进行本末倒置,是一种无耻。

  在真正的言论自由中,只有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没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也就是说只有普通人受害后能提起诉讼,政府不能因为言论对公民进行诉讼。即使布什总统想通过打官司为他的名誉正正名,也只能自己掏钱,不能花政府的钱去,而且他为自己正名不能获得赔偿,只能起到正正名而已。但是在中国就不一样啊,我在广西有个作家朋友,笔名叫荆楚,因为写文章骂了当局的几个首要人物,被抓起来了,现在还是取保候审。

  结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永远正确的新闻和言论是不可能的,以此借口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正是独裁政府糊弄人民的拿手好戏。

  第三辩,言论中的国家机密

  中国大陆总有人因为说话被抓,官方所给的理由就是泄露国家机密。中国人经过当局长期灌输,总是认为:只要是涉嫌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有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不能说。这里面有没有问题?要说清楚这个问题,中国的言论自由问题不能拿中国说,因为中国没有言论自由,还得拿美国说------

  美国,其他现代民主社会对保密的原则是:政府在某些领域范围内,有责任保住自己的机密,但是作为监督政府的公民和媒体没有这个责任。当然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这些人或者组织没有和政府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只有那些与政府签署了保密协议的政府雇员(军人也属于政府雇员),并且政府为此支付相关的保密费,这样的人才有责任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政府规定为机密的内容保密。

  这条不仅适合于政府和政府雇员(包括军人)之间,也同时适合普通的公司和他的员工之间,其实看看国外的公司和中国的外企就知道,经常公司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时间等,并支付保密费,没有这个,员工就是泄露了什么秘密,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力起诉该员工泄密的,比如前几年微软的李开富跳槽到Google公司,微软就是拿公司和李开富当年签署的保密协议打的官司,没有这个保密协议,美国的法院连受理都不会受理的。

  同样道理凡是没有和政府自愿签署保密协议的公民、民间组织、媒体和公司都没有为政府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说简单一点,对于普通公民,既不是政府的人,又没有拿政府一分钱,凭什么要我替你保密,何况政府是公民请的公仆,本来仆人干的事对主人遮遮掩掩,不让主人知道就已经让普通公民不放心的了,万一公民或者记者获得了,作为公仆的政府可能做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为公仆的政府还要以这是机密为理由要大家为他保密,不保密还要起诉公民,甚至让公民蹲监狱,这还了得?所以说保密这档事儿,那是政府的责任,老百姓没有替政府保密的义务。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感到疑问,那美国政府把某些资料列为机密文件干什么?关于这点其实很好理解,首先这是美国的行政部门内部制定的机密条令,这种条令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因为他仅仅在美国政府内部有效,也叫行政法令(只在行政部门内部有效的条令,说得通俗点就是政府内部纪律),政府自己制定的规矩是管不了民间自由的老百姓和媒体的。至于政府怎么保密,那就只有靠政府自己管好自己的人了。

  看到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伊拉克战场上的有些记者报道的内容要通过军方审查后才能发表了,其实这些记者都是自愿和军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协议内容就包括记者到军队内部进行采访和所有要对外发表的信息,都必须通过军方先审查,当然作为回报,军方会为该记者开放一些军事行动,甚至提供战斗车辆让其跟随军队到前线方便采访。否则军方可以不允许记者到军队中采访,为了获得这样的采访机会,有很多记者都是愿意签署这样的保密合同的,当然这不排除某些不怕死的记者自己跑到前线上去采访,没有和军方签署保密协议的,那这个记者要是弄到了什么机密内容要发表,那军方是没有任何权力审查和阻止的。

  同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个把美军运送死亡士兵遗体的照片,发到报纸上的飞机运输公司员工会被解雇,因为和美军合作运输军事物资和人员的飞机运输公司是和美国军方签署的有保密合同的,不能泄露任何运送的东西的任何信息给外界,当然,这个公司和他的员工也是签署的有这样的保密协议的,所以发表照片的那个事情,飞机公司员工被解雇其实还算好的了,因为她这就是违反了保密合同的行为,幸好该照片的信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要不然他会吃官司,飞机公司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美国法律规定记者或媒体没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其获得的信息(包括政府的机密信息)的消息来源,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作为监督政府的媒体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责,在道义上,受访者好不容易冒着风险接受了你的采访,你还要出卖她,这也太让记者在道义上为难了,民主制度的原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可能大的保障媒体和老百姓监督政府的权力。大家想一想,作为大家办事的政府有权力瞒着老百姓做事,把一些事情列为机密,如果还不大大加强民间的监督,这个政府就极有可能在暗箱操作下,迅速蜕变成为化老百姓钱,又不干事的腐败政府。至于美国政府自己要怎样找出泄密的源头,他只能自己想办法。或者加强自己的内部保密工作。

  我这里还可以举一个美国的例子,当年有一个原子弹的爱好者,自己写了一本书叫做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想在报纸杂志上连载,后来被美国政府知道了,一看都是保密内容,就到法院起诉,这案子在当年闹的非同小可,因为这可是威力巨大的原子弹,连法官也吃不准到底该怎么办,可见美国人在遇到紧急的新问题的时候脑袋也会犯糊涂,后来就开始打官司,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政府方的检察官说被告泄密,法官问泄密了什么内容,政府方回答,泄密的内容是保密的,不能告诉你,法官又问,能不能在他的书里指出来,是那一页,那一行?政府方说,这也是机密,法官又问,那么你们为什么说原告泄密了机密,政府方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机密,大家看看这个案子还怎么审:,最后这个案子不了了之,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翻翻这个案子的资料看看,很有意思的,我就不赘述了。

  结论:以泄露国家机密为理由抓捕异议人士,这都是独裁政权以国家利益为名而搞的瞒天过海的手法。

  言论自由中的地盘

  网络上有一些民主人士的QQ群,群的管理员有时候会踢掉一些言论不符合群规则的群友,于是,就有人说,你看,民主人士并不民主,他们是想自己独裁,在群里都这样,当政了还了得?美国的网络论坛也会经常删除一些帖子,于是就有人说,你看,美国的言论自由是假的,是虚伪的。有人给美国的报纸投了个政治稿子,报纸没有登载,于是就有人说,你看,根本没有什么言论自由嘛!美国有个反战母亲被捕了,也立即有人跳出来为独裁辩解,你看,美国也会抓言论人士啊!

  按照通常的理解,QQ群和私人论坛应该有言论自由,但实际上这些看似公共的场所其本质是私人的,或者说是个人拥有控制和管辖权力的,说到底他是某个个人结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里开的派对其实是一样的,主人有让你来的权利,同时也有不喜欢你,请你离开的权利,当然这个不喜欢也包括不喜欢你说的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象公共场所,但实质上那是私人场所,哪怕那个私人场所是临时租的也一样。

  同样的道理,中国很多人认为报纸是公共空间可以随便说,这就是典型的你我不分,报纸的言论自由是指拥有报纸的人可以在他的报纸上言论自由,并不是说你可以在别人的报纸上随便说,要是可以那样,那不就成了你强迫别人说你想说的话?这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911刚发生后,很多报纸会拒绝发表太过刺激性的文章,因为发不发表这是报纸的自由,其实不止911的时候,就是在平时也是你投稿,报纸同意才能发表的,只是911的时候,事件发生的突然,很多以前可能基本同意发表的文章都得不到发表而表现的比平时突出而已。因为报纸(也包括所有属于某个组织和公司的媒体,当然也包括某些媒体开办的论坛)不是归属于公共的,虽然他是让公众看的(有时甚至是公众可以参与的),但本质上他是归属于某个公司、组织或个人的,这样一来很多人就会认为既然美国媒体不能随便说话,也就没有什么言论自由了,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

  你开了一个餐馆,我却没有经过你允许,天天到你的餐馆里面吆喝买报纸,还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是荒谬的。这个所谓的公众场所并不是属于公共的,而是属于你管理的经营场所,在这些地方如果因为我的言论导致经营者受到了损失,我是必须赔偿的。所以,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飞机里面某人喊劫机是犯法的(即使他并没有劫机),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美国的电影院里面乱喊失火了是不允许的,是犯法的。所以,这也就是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美国那个反战母亲会被逮捕,因为她可以在政府办公楼外天天喊,但是你不能闯到政府办公地点里面喊,反战母亲就是闯过白宫前面的篱笆进入政府办公区域被捕的。

  首先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是指你有自由说话的权利,但是绝没有强迫别人说话的权利,更没有强迫别人按你的话来说的权利。其次大家要理解——言论自由的核心是指政府不能控制民间的言论,不管媒体要说什么,政府你是管不着的,这个管不着并不是说政府不能表态,政府是可以对某种言论发表看法,甚至谴责某种言论,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别人的嘴巴,不能去查封媒体,不能去审查媒体的内容等等之类的,当然也不能因为内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组织和公司的媒体的开办——即任何人可以开自己的媒体,比如开派对,开qq群,开聊天室,印刷传单,印刷报纸(大型的传单其实就是报纸),出版书籍,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只要做到了这些,这就是言论自由。

  总结一下这两点,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利,政府管不着,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从而可见qq群踢人、论坛删帖、媒体不刊登某篇文章和广告,这些都是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而不符合言论自由原则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组织建自己的即使通讯网络、开办论坛网站、电台、电视台、出版书籍、传单、报纸等这样的行为。

  每个公民和公民团体都有权利建立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说自己的话,同时也可以引入自己的同志来这个地盘自由说话。在不遭受政府言论干预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建立自己的地盘,这是言论自由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结论:总是拿美国的媒体说事,说人家的言论自由是虚伪的,但人家虚伪的言论自由不受政府干预,你这真实言论自由却处处被政府矫正。

  言论中的公正

  纵观全世界所有的媒体,没有任何一个媒体能做到真正的公正、中立,都有或多或少的错误和不实,于是,就认为言论自由对追求客观,事实,真理没有什么作用,甚至认为什么都能乱讲,不但对追求事实和真相不起作用,还让事实和真相更加混乱,这也是错误的观点。

  小时候,我们人人都听过《狼来了》这则寓言故事,故事中的小孩说了三次谎,最后一次再也没有人相信他了,小孩也得到了撒谎的惩罚,小孩确实有说谎的自由,结果说谎得到了惩罚,被狼吃掉,现实自由民主世界中,媒体不会被狼吃掉,取而代之的是信誉度下降,销量降低,裁员,甚至亏损,优胜劣汰的结果,自然是媒体在竞争中不得不不断提高自己报道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住脚跟。其实大家想一想自己周围的人,你会相信哪些人说的话?我想必然是那些平时少说假话,多说真话的人更值得你相信。

  另外之所以会形成这种错误的看法,还在于不能动态的看问题,认为某人或者某个组织现在说真话,以后也必然说真话,现在说假话以后也说假话,其说真话,说假话的程度都是一成不变的。以上面《狼来了》这则寓言来说,如小孩是专门帮村民在山头瞭望的,而且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原来那个小孩,第一天,原来那个小孩谎报狼来了,这时另一个小孩说没有狼,这次村民可能还会像故事中那样拿着工具去打狼,但是如果第二天原来那个小孩又谎报狼来了,另一个小孩还是说没有狼,还有几个人会相信原来那个喊狼来了的小孩呢?这就是有竞争和没有竞争的区别,在相对竞争较少的只有一个小孩的情况下,村民要上两次当,在有竞争的情况下,村民上当的次数就减少到一次,而且不仅会减少村民上当的次数,而且也会改变故事中原来说谎的那个小孩,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小孩第二天就会停止谎报,以后谎报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其实这个小孩还是原来故事中的那个小孩,但是在其他人的竞争之下,他不得不改变自己,在说话时选择说真话。

  这也就是为什么言论自由表面上让说真话和说假话的人都能说话,而独裁者只允许讲真话,看起来好像砖制制度对追求事实真相和真理更有利,然而全世界这两种制度实际运行下来的结果却恰恰相反,独裁制度国家的媒体谎话连篇,自由民主社会相对媒体的报道更接近真相和客观,这就是官办垄断媒体和有竞争的自由媒体之间的区别。有人喜欢拿CNN在西藏事件中的表现说事,说什么美国的言论自由是伪造的,但我们拿CCTVCNN的历史做一个比较,就会发现CCTV所讲的真话是一袋沙子中的几粒米,而CNN所讲的假话是一袋米中的几粒沙子。

  结论:公道不公道,大家自知道,公道自在人心。如果把公道交给政府,那是最不公道的。以公道为名垄断言论自由是独裁政府最具有欺诈的地方。

                                             2008.7.8

原文地址:http://www.wlshw.com.cn/viewthread.php?tid=3489&page=1&extra=
 

公民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

高级工程师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
 
 
 


刘晓原按:  高级工程师游精佑,出于同情弱女子林秀英,为她制作了一个视频,传播了林秀英的观点,因而遭到司法机关诬告陷害罪的指控。我在辩护词中指出,游精佑找人帮林秀英录制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他所扮演的只是一个公民记者角色。游精佑没有指使或授意林秀英捏造事实,林秀英在视频中完全是“自话自说”。游精佑的行为,只是起到了传播林秀英说法的作用。传播他人的不实之词,与故意捏造事实让他人诬告,完全是两码事。游精佑没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也没有诬告陷害他人的目的,他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诬告陷害犯罪。

     之所以要治游精佑治罪,据我所了解,与他多年来帮助弱者维权有很大的关系。这使我想起了纪斯尊,他也是因为帮助访民,最后被抓住了一点问题,“小事化大”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维权者的悲歌,纪斯尊入狱三年 )

      11月11日庭审时,游精佑作了陈述,阐明了观点和看法。

                                 游精佑在法庭上的陈词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

     请允许我未经调查核实使用了“尊敬的”三个字来称呼你们。我之所以使用这三个字,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主观不故意”。也不存在“客观故意”或“客观不故意”。我确定在人类生活中,并不是任何事都存在“主观”或“客观”原因,更多的时候,只是被“主观必然性”或“客观必然性”支配,它是我们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一部份。

    就好像今天的“诬告陷害罪”,我用望远镜加显微镜都查找不到“故意”,无论是所谓的“主观”或“客观”。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学、我的亲戚,凡有二面之交的人,恐怕都不会奇怪和责怪我帮林秀英女士录制视频,因为我被我的必然性包围。

    首先我是一个教徒。与其说我信仰天上的上帝,不如说我信仰头顶的正义和内心的良知。良知的煎熬和正义的信念,这是我生活必然性的推动力。从我爷爷辈始,同情和关怀,这是我们家族不变的职责,而且我以此为荣。

     2009年6月25日晚,当我看到林秀英女士,我真切地感受到她的痛苦,她的走投无路。如果能做更多来减轻她的痛苦,我毫不犹豫地会做更多。但我不是上帝,我,包括我们每一个人,能做的其实并不多,任何人都不能挽救一个痛苦的人的痛苦,但任何人都能做到引起救济、引入救济,哪怕仅仅是引起救济的注意。这是因为----

    其次,我是一个公民。我自己封自己为“公民”,不管党和政府承不承认,乐不乐意。作为一个具体的人,我有我的各种角色以及做好这个需要承担的职责;作为教徒我有正义和良知的准则;作为一个人,我要有人之为人的共同责任:平等相爱。这是我要做一个公民的必然性。

     当然,法律是公共财产,引导我们达致正义和良风美俗。没有法律的匡扶,所谓的“正义”都会成为罪恶的借口。对我的“诬靠陷害”的指控,关于法律上的适用,我的律师已经当庭陈述,我没有补充。我只想再次重申,我没有捏造出林秀英女士这么一个人出来,也没有捏造严晓玲这么个人出来;也没有捏造出一段视频出来。

    从我被拘留那天始,我从来都承认,而且是荣幸地承认,我确实录下了一段视频。难道“记录”和“捏造”是能划等号的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因我记录的视频,伤害到了相关人员的感情,我愿意为此道歉!



  • 留言者: 山东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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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4 11:00:21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

请允许我未经调查核实使用了“尊敬的”三个字来称呼你们。我之所以使用这三个字,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主观不故意”。
拜读了,谢谢王姐!





  • 留言者: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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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4 13:52:35
拜读了,谢谢





  • 留言者: 2009gly
  • Email: 2007wghgl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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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08:23:01
游总是非常值得人尊敬是毫无疑问的,但他作为一个公民,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应当知道该段录相的影响意谓着什么,没有经过客观核实或权威确定的视频录相,仅经过林秀英一人的口述,能随意传播吗?追求法律的公开是人们的理想,绝对的公正是不存的,法律是一张纸,其落实靠的是人,其公正靠的是大家的不懈努力。以目前的现实,他承担责任是再所难免!





  • 留言者: laoxi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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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12:24:33
楼上的,这个牢狱就是他所做的该承担的所谓责任吗,作为一个人,一个有恻隐之心的人,一个稍微有点良心的的人,都不会认为他做的有什么错。





  • 留言者: Viol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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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12:31:54
3楼的逻辑:让文强去客观核实和权威确定自己的犯罪事实。





  • 留言者: 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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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23:06:03
姓名藏头诗:
《 七绝 . 游精佑 》


《游》历山川海河江
《精》筑路桥架钢梁
《佑》助弱者得吉祥

《42》载坦荡肝胆照
《岁》岁无罪早自由

《生》来仗义必直言
《日》月天地知君心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 留言者: 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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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23:07:26
姓名藏头诗:
《 七绝 . 游精佑 》


《游》历山川海河江
《精》筑路桥架钢梁
《佑》助弱者渡难关

《42》载坦荡肝胆照
《岁》岁无罪早自由

《生》来仗义必直言
《日》月天地知君心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 留言者: 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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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23:09:22
姓名藏头诗:
《 七绝 . 游精佑 》


《游》历山川海河江
《精》筑路桥架钢梁
《佑》助弱者渡难关

《42》载坦荡肝胆照
《岁》岁无罪早自由

《生》来仗义必直言
《日》月天地知君心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 留言者: 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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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23:09:49
姓名藏头诗:
《 七绝 . 游精佑 》


《游》历山川海河江
《精》筑路桥架钢梁
《佑》助弱者渡难关

《42》载坦荡肝胆照
《岁》岁无罪早自由

《生》来仗义必直言
《日》月天地知君心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 留言者: yjy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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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7 23:10:22
姓名藏头诗:
《 七绝 . 游精佑 》


《游》历山川海河江
《精》筑路桥架钢梁
《佑》助弱者渡难关

《42》载坦荡肝胆照
《岁》岁无罪早自由

《生》来仗义必直言
《日》月天地知君心

祝游精佑生日快乐!!!






  • 留言者: sy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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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9 18:23:54
好文章!

2009年11月11日星期三

善良游精佑们面对:平庸的恶


    11月11日,“光棍节”,本想约几个已经老得没有了性别的光棍,到某个地方吼两嗓子,发泄一下心头的郁闷。
    可是那些左拥右抱、面对着N奶疲于奔命的老爷们,此刻似乎像商量好了般,天南海北恶意串通一气——把个本应快快乐乐疯疯魔魔的光棍节搅得七乱糟八——昨天是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开庭、北京大兴毒奶粉案开庭,今天是福建福州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开庭。
    从8号发了《督请福建司法机关尊重公民言论自由的呼吁书》 后,几天来就守在电脑前,看签名、更新。每一个名字都让我感动。我仿佛能感到签名者的心跳——很高兴在祖国各地有这么多人,和我们的心有一样的律动。
    今天开庭,不时在网上搜索着前方的消息:说法院四周都是警察或疑似警察——如同我们小时候看到的抓特务影片——只是出演的角色变了……这在预料之中的;说旁听证很少,“都发完了”,这也不奇怪——有多少前车的辙印在那摆着呢;说连被告家属每家只领到两张旁听证!太他们不人道了吧!
    等到听说,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不但没有被当作证人请进去,竟然在法院外面徘徊想进而不得——我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阵暴堵:审理“诬告陷害”案,发布所谓“诬告陷害”词的正主不但没有被逮捕,而且想去法院“自首”作证都没人理!这样的审案子,跟法律、跟公正哪里搭一点点边!



    这更加佐证了道听途说的传言:这次审他们三个人,实际就是要借严晓玲案,整整这三个在福建帮助普通百姓维权的。整一整敢于站起来替他人发声的、不甘于做臣民而试图做公民的人。

    中午,传来消息,说没有休息,把盒饭送进去了。
    直到晚上八点多才又与吴华英的母亲联系上,老人家在电话里哭诉着,说她刚出法院门,头晕得很,正坐在地上喘口气。她说,他们怎么能这样呢?不讲道理啊。我们家人只能去两个人旁听,他们去了那么多不相干的人。疑似都是警察。(这是吴华英母亲的判断,别又告我涉嫌“诬告陷害”啊)。那些公诉人,在法庭上拍桌子、吵得很厉害……。公诉人又提“涉及国家机密”了。
    什么是“国家机密”啊?
    就是说了那几个公安局副局长、科长、和检察院的和黑社会合伙开歌厅啊。
    这算什么“国家机密”啊,重庆那边不是都爆料的地球人都知道了吗。难道这事还确有其事?如果没有,就无所谓“国家机密”了呀,只有有的事情才会有可能是“国家机密”的啊。那么说这“涉及国家机密”的人才是真的泄露“国家机密”呢——有点像那个到处喊叫“此地无银”的家伙啊。
    听着老虎庙和吴华英妈妈的对话,听着老人家坐在地上的叙述,我的心一阵紧似一阵。
    我不敢给游精佑的妻子打电话,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位善良而不幸的女人。我没有在那儿 ,没能握住她冰凉的手,传递一点点温暖。只会坐在电脑前,想着我被封掉的博客、我被删的博文……郁闷;也仿佛能看到他们狞笑的变形的面具……
    又想起那个词:平庸的恶。
    是啊,恶,是不需要什么聪明才智的,只要你够平庸就行。只要你在作恶、或说在“履行职务”的时候,绝不拷问内心:这样做对吗?是正义的吗、符合人性与良知吗?
    不,绝对不问。每一个环节的恶都只是一个平庸的“螺丝钉”在机械地运转。就这样,抓人的说,你别怪我,我只是履行职务,我要养家活口;审问的说,我只是照章办事,我的任务就是这个,你不说可不行;检察院更是领导指示至高无上,法院又怎么会认为法律比领导的指示更应该敬畏呢?
    ……所有这些环节中,有没有人问一下自己的内心:这样做公道吗?也许有人在内心是有疑问的,那么这个人一定就是痛苦的。人为什么要让自己痛苦呢?为什么不快快乐乐地履行职务,心安理得地拿着或漆黑或血红的人民的币作恶呢?
    我们把那些痛苦的人叫做有良知的人。而作恶的人是没有痛苦的。也有些作恶的人,在面对他们奉命侮辱与损害的对象的时候,也说,我们没办法,要养家活口,——虽然惭愧,但绝不妨碍继续履行职务。他们把这个说辞当作挡箭牌,像《朗读者》里的汉娜•施密茨说的:换了你,你会怎么做?
    是啊,换了你,你会怎么做?每一个个人在强权面前都是那么的渺小,只能服从啊——与其在被强奸的时候,疯狂挣扎,受伤甚至被死亡,又何如快快乐乐地配合呢?于是就有人循着这个逻辑,加入到强奸别人的行列——为虎作伥。
    就这样,每个人都平心静气地、毫无愧色地履行着职务行为;就这样,一个链条形成了,每个人都只是这链条上的一个螺丝钉;就这样,把好人关进监狱、使作恶者得势、使恶行像下雨般出现的环境就顺顺当当地形成了。
 
    就是这样一个链条,把林昭抓起来、凌虐、施暴、拖到荒郊野外枪决、上门去向失去女儿的母亲索要子弹费……
    就是这样一个链条,把张志新的自尊撕碎、强暴她的身心、把她的喉咙割断、把她的生命在痛苦中碾碎……
    就是这样一个链条,用履带压碎、用机枪平息了青年为祖国张目的美好梦想……
    今天,这个链条又把好人游精佑们,送到被告席上,让他们用那画图纸的手,写文章的手,敲键盘的手,体验着手铐的冰凉、体验着世道的冷酷、体验着平庸的无耻的恶行……
    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在无辜地说,我只是一个螺丝钉啊。
是的,作为恶行链条上的一颗忠实的螺丝钉,你们已经完成了去人化的过程。
 
    好人游精佑、好人范燕琼、好人吴华英,我知道,我离你们很近、很近。他们是要用对你们的良善的屠杀告诉我们:噤声!
    删了博文不够,封了博客还不够,关闭网站还不够,他们还可以让学者没饭吃、他们还可以用大墙阻隔善良人们的互助。他们用平庸的恶,戕害人类最基本的善良底线。
    他们是要立一个标杆:行善者非我族类!
    就这样走下去吧,当恶行像下雨般出现的时候,我们的民族将走向何方呢?
    每个人都说不是我,就像二十年前,发生了那桩罪行之后,所有决策和执行的凶手都在撇清罪责:不是我。
    是谁?究竟是谁做了那滔天大恶呢?是每一个参与的人!
    在《朗读者》里,文盲汉娜•施密茨通过学习,学会了阅读,领会了人性、善良、尊严,她明白了曾经在无知无识之间做过的恶是多么的令人发指,心底深处本存的善良复苏,她有了作为一个人的理性之后,无法再继续没有尊严的活着,她选择了踏着那些给她良知的书籍,有尊严地死去。
 
    那么,我们民族的灵魂什么时候才能够醒来呢?
    恶行,什么时候才能不像下雨般出现呢?
    那些作恶的权贵何时能像韩国的全斗焕、卢泰愚那样,真诚地向国民悔罪呢?
    ——抑或,就等着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吧!
 
    好人游精佑,你们所面对的也是我们的民族所面对的、使我们的民族自啮而亡的——平庸的恶!


  • 留言者: xiaotuziwang
  • Email: chaojituzi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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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13:01:01
好人游精佑





  • 留言者: 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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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17:03:23
我在新浪发的《为好人游精佑吼一吼》被删,就让我在这里随王大姐吼一吼:“好人游精佑、好人范燕琼、好人吴华英,我知道,我离你们很近、很近”





  • 留言者: 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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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3 21:36:10
就这样,每个人都平心静气地、毫无愧色地履行着职务行为;就这样,一个链条形成了,每个人都只是这链条上的一个螺丝钉;就这样,把好人关进监狱、使作恶者得势、使恶行像下雨般出现的环境就顺顺当当地形成了。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纪实 /刘晓原


 
 

   11月11日上午7时,我与李方平律师、金光鸿律师,乘车前往马尾区。在马尾区吃了早点,到达法院已是8时10分。

    马尾法院门外,已经有七八十人在围观。在法院大门外,有人在排队进入法院。我看到有一个人拿着十多张旁听证,分发给一同前去旁听的人,看来他是一个领队。

     八时十五分,我们凭开庭传票和律师证进入法院院内。在经过法庭外的安检门时,法警要检查我们的公文包,我当即表示不同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律师进入法院开庭,如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就可以不用进行安检,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律师的一点特权。

    法警让我们在安检门边等着,不让我们进入法庭,说要请示领导。

    这时,我看见有人在安检门旁的窗口办理旁听登记,我注意看了一下,有人拿着警官证办理登记。原来,法院的很多旁听证,发给了警方。难怪记者申请不到旁听证。

   看到公诉人早已在法庭上坐好,我请法警让我们进入法庭,以便作好庭审准备工作。法警说还得再等一下。随后,有一个高个子法警出来了,说可以不用安检,但要打开公文包看一下。我说,打开包来看,这不是检查吗?高个子法警反复强调,打开看一下,不属于检查。

    在我的坚持下,法警要我们拿出律师进入法庭可以不安检的规定。我说,应该是你们拿出律师要安检的规定才对。双方争则起来,一女法警劝解我们不要生气。快到开庭时间了,女法警叫我们进入法庭,还提醒我们不要录音,要尊重法庭的秩序。我说,一定会遵守法院的规定,但法院也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我们进入法庭,刚放好案卷材料,就开始宣布开庭。时间是八时四十分,比原定时间晚了十分钟。

    法官宣布开庭后,法警将被告人带进了法庭。范燕琼坐着轮椅由法警推着进入法庭,她见到女儿在旁听席上,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喊着要与女儿拥抱,还大声地哭泣起来。

    吴华英看见坐在旁听席的女儿与母亲时,情绪也很激动。吴华英反复地质问法官,你们能不能坚持独立审判?

   游精佑看到旁听席上的妻子与女儿,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情绪。

   因范燕琼、吴华英情绪激动,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五分钟,将三个被告人带到休息室。

要辩护律师去做工作,以稳定她俩的情绪。

    九时许,审判长宣布复庭。

    审判长询问了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基本情况,以及是否收到起诉书等问题。

    当审判长告知被告人的权利时,吴华英情绪激动,还在质问法官,能不能行使独立审判权?真是难为人家法官了。官权指示的案件,叫法官如何行使独立审判权呀?

     我们见到吴华英和游精佑手上戴着手铐,就向法庭提出了解除刑具要求,审判长接受律师意见,叫法警打开了手铐。

   9时14分,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9时22分,当公诉人念到被告人范燕琼捏造他人犯罪事实时,范燕琼情绪马上失控,大声指责公诉人没有实事求是,起诉书完全是在瞎指控。

   9时25分情绪有所稳定后,范燕琼说早上没有吃药,法警递上矿泉水让她吃药。范燕琼在被抓获之前,身体并不太好。刚关进看守所时,还绝食过几天,律师第一次会见她,就已经无法走路。律师向看守所提出她的身体状况问题后,看守所也引起了重视将她送入医院治疗。

   9时31分,当公诉人念到起诉书中“被告人手段卑鄙”时,范燕琼情绪失控,大发脾气,说自己同情林秀英才帮助她写文章,以其引起政府的重视,根本没有其他目的。也没有收过林秀英一分钱。吴华英也很激动,指责公诉人是在侮辱人格。游精佑对这个指控,同样表示反感,认为没有事实依据。

   范燕琼越讲越激动,不时还带有骂声,场面开始失控,9时34分许,审判长以违反庭审纪律为由,叫法警将范燕琼带出法庭。吴华英也在不停指责公诉人,审判长又叫法警把她带出,见范与吴被带出法庭,游精佑表示要退庭,审判长称,你要下去的话,将继续羁押。

   范燕琼情绪失控被带出法庭,我们律师提出了抗议。

   说游精佑还要继续羁押,对审判长之言,我提出了异议。案件还没有判决,凭什么下结论还将继续羁押?难道还没有审判,法官就知道了案件结果。

    三个被告人全部退庭后,我们表示没有被告人,无法继续审判下去。审判长说,他们的情绪失控,违反了庭审纪律,不带下去无法审判。我说,他们情绪一时变得失控,带下去后冷静下来了,就应当把他们带上来继续听审。审判长接受了这个意见,叫法警把被告人带入法庭继续听审。

    范燕琼在法庭上陈述,所写文章内容是林秀英所说,自己并没有捏造事实。写文章的目的是出于同情林秀英。

   游精佑、吴华英表示,视频内容全部是林秀英与她的哥哥在讲述,没有为她编造什么虚假事东西。制作视频的目的,同样是出于同情,将视频发到网络,是为了引起政府重视,尽快处理严晓玲之死的问题。

    公诉人举证时,将十六大本厚厚的案卷分四个部份举证。在举第一部份证据时,公诉人不宣读对被告人有利的证词,辩护律师提出了抗议。并对公诉人捆绑举证方式表示异议,由于控辩双方争议很大,被告人也表示不满,审判长宣布休庭,召集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交换意见。

    复庭后,公诉人还是以捆绑方法举证。抗议也起不了作用。

    对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我的观点是,恰恰证明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没有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这起诬告陷害案,如果存在诬告陷害他人犯罪事实的话,也应是林秀英在捏造。林秀英在公安讯问笔录中均已承认,范燕琼文章所写的内容是她自己所说。

    在公诉人看来,公安机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民众就一定要相信,就不可继续质疑。这个观点太可笑了。我拿广西法官黎阳之死和云南躲猫猫之事加以驳斥。

    公诉人还有一个潜意识观点,我们公安人员是遵纪守法的,不可能参与卖淫、贩卖毒品之事,不可能与人合伙办歌厅。对此观点,我用重庆打黑予以驳斥。

    11月5日,律师曾向法院申请要求林秀英和林爱德等人出庭,同时通知本案的五十七个证人出庭。范燕琼与吴华英在法庭上,也几次向法庭要求叫林秀英来对质。但没有得到法庭的允许。

    林秀英在法院门外等了一天,希望能进入法庭参与庭审。但一直等到晚上近八时,我们离开法院,她还在法院门外。林秀英曾经多次说过,他们是为了帮助她被抓。他们判几年,严晓玲的尸体就放几年。林秀英这个不幸的女儿,还是心存良知,还能分辨出好坏。

    在庭审中,范燕琼因身体有病,中途吃了药,医师给她吸了氧气,量了血压。经过这起案件的折腾,我感觉范燕琼精神方面也似乎有问题了。

    庭审现场,有一台大摄像机,还有两台小摄像机,其中有一台小的摄像机,是法院工作人员在使用。据说,当地媒体也没能进入旁听。

  中午休庭时,法院为我们律师和旁听人员提供了免费午餐。

   晚上七时四十分,庭审终于结束,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范燕琼说,但愿自己是最后一个因言获罪的人。愿望很好,但在权大于法年代,你怎么可能会是最后一个呢?想做最后一个“囚徒”,奢望也!

    走出法院,发现天在下着大雨。离开法院有一段路了,林洪楠律师接到审判长电话,说庭审笔录要被告人签字,希望律师也到场见证一下。我们只好下车再回法院。等被告人看了笔录签完字离开法院,已是晚上九时了,打不到出租车,只好乘坐公交回到福州市区,吃完晚饭回到酒店十时多了。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辩护律师不用签字,全国各地都是同一规定。不知,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出自最高法院规定?反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找不到。

    在结束本文时,我还要说一下,法官和法警的表现。以我的观察,他们也是同情三个被告人,对范燕琼态度很好。

    面对范燕琼和吴华英驳斥,公诉人还是很克制。非常遗憾的是,当林洪楠律师指出,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交换意见时,公诉人称吴华英在QQ聊天里,对政府有不满的态度。听了林洪楠律师话,其中的一位女公诉人,在随后发表意见时,情绪竟然也失控了,说没有讲过这样的话,指责林洪楠是一个七十岁老律师讲话要有证据。想不到的是,女公诉人从口中又冒出一句话,“你是胡说八道”。

    对公诉人的不文明用语,我向审判长提出了意见,要求制止公诉人的无理。如果林洪楠律师所说没有依据,作为公诉人也不能骂人。两个公诉人在法庭上是行使职务行为,要治这三个网民的诬告陷害罪,也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在法庭上受气,实在也有点冤,但公诉人受了被告人的气,是不能发到律师身上。这个公诉人,还很年轻,在此我不点她的名,希望在以后的庭审中,一定要接受这个教训,要注意文明用语,以维护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文明形象。当然啦,我也要检讨自己,个子不高,声音很高,可我没有使用不文明语言。

     这起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庭审,是最好的一堂法制教育课,相信在现场旁听的年轻警员,会从这起案件悟出民众的艰辛,以后会更加坚持“立警为民”理念。

    庭审情况太复杂了,很多细节性内容留待以后慢慢写了。

    这起案件中,有人虽然“幸运”逃脱了刑事指控,但有关部门仍然不放过他们,已经责令所在单位进行政纪处罚。而“治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很明显不是法律,而是官员的指示。

     这起案件,存在着几个公安机关取证问题。这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诉人称,这是由专案组办案,可以由不同机关取证。我问公诉人,是哪一级的专案组,是马尾区,还是福州市,抑或是福建省?公诉人不出声了。

    这不是重大的暴力犯罪案,这只是一起由两篇文章、一个视频引发的诬告陷害案,有必要动用什么专案组吗?这不是杀鸡用牛刀了?

    最后,我用九个字,总结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太荒唐(为别人写文章、制作视频,内容不是作者捏造,没有诬告陷害意图,竟然要作者承担刑事责任)、太离谱(没有一份证据能证明,文章作者和视频制作人,捏造了他人犯罪事实,“主谋”不审,只审“帮凶”)、太可怕(官员的一个指示,可以兴师动众抓你。敢帮助访民维权,曝光地方丑闻,就叫你进监狱,你不会感到可怕吗?)

原文地址:http://lawyerxiaoyuan.blog.sohu.com/136531447.html



  • 留言者: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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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09:44:21
在权大于法的今天,想维护合法权益,难!难!难!





  • 留言者: 2009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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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3 11:21:14
在权大于法的今天,想维护合法权益,难!但他们总不能白纸黑字胡乱判决,总不能说说就算,这是公开打自己的脸?只要有理,当然我说的是与情、与法、与理方面有理,想枉法,他们绝对是寸步难行!可是本案中,当事人存在过错,虽依法有理,但在人治的今天,不负出代价难啊!这是当今维权者应当清楚不能回避的事实,面对这个事实,才能扬长避短,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树立依法维权的信心。





  • 留言者: 2009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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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08:25:26
游总是非常值得人尊敬是毫无疑问的,但他作为一个公民,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应当知道该段录相的影响意谓着什么,没有经过客观核实或权威确定的视频录相,仅经过林秀英一人的口述,能随意传播吗?追求法律的公开是人们的理想,绝对的公正是不存的,法律是一张纸,其落实靠的是人,其公正靠的是大家的不懈努力。以目前的现实,他承担责任是再所难免!

2009年11月8日星期日

督请福建司法机关尊重公民言论自由的呼吁书

 督请福建司法机关尊重公民言论自由的呼吁书

 
      2008年2月10日,福建省闽清县一青年女性严晓玲离奇死亡,严母林秀英根据尸检结果和种种迹象做出自己的判断,认为其女严晓玲是在遭到闽清县黑社会的胁迫下,被8人轮奸后惨死。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并给死去的女儿讨个公道,严母林秀英经一年多坚持上访,多方奔走游说,均未得到一个能令其信服的结果。在绝望之余,严母林秀英将自己观察到的事情经过口述给公民范燕琼,由范燕琼代笔写下了《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一文,于2009年6月23日发布于国际互联网,以求多方关注和正义伸张。
     2009年6月24日,福建省闽清县警方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警方对事件的定性及看法。但令人费解的是,随后福建警方进一步将事态扩大化,于2009年6月26日抓捕代写《严晓玲案》一文的公民范燕琼,并在随后一段时间里迅速抓捕转帖及制作《严晓玲案》视频的的其他公民游精佑、吴华英、郭宝峰和陈姓夫妇等,共八人。一时引起海内外舆论大哗,声援四起。经各界努力,有多位公民先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但令人不安的是,还有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多位公民在现代“文字狱”的羁押中。这些善意的公民正在遭到“诬告陷害罪”的指控,这一重大网络事件事关公民的言论权利问题,因而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我们认为,言论自由是中国公民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游精佑等三位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表达根本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游精佑等公民不过是基于自己的良心表达自己的看法,没有到有关部门控告,更没有任何主观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恶意,退一万步讲,即使他们采取了到有关部门控告的行为,其行为也只是错告,无论如何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基于此,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强烈呼吁:
     第一,福建警方立即释放因言论被关押的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公民,并对以取保候审等方式释放的多位公民解除取保候审。对八位公民进行公开道歉,并及时给予国家赔偿。
     第二,福建警方和相关政府部门应深入学习《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深刻理解言论自由的含义,在学习中深刻认识公权的属性和局限,彻底停止并杜绝一切侵犯人权的非法举措,在此基础上扩充科学发展的视野,建立和谐稳定的文明社会。  
     本呼吁书连署人:
张 辉  北京 宪政学者
王荔蕻 北京 公民
唐吉田 北京 律师
兰志学 北京 律师
肖勇 湖南 维权人士
老虎庙(张世和) 北京 人
赵国君 北京 法律文化学者
许志永 北京 法学博士
张耀杰 北京 学者
阿尔 北京 诗人
吴淦 厦门 志愿者
钟剑峰 河南 程序员
寒冰 成都 公民
范志刚 北京 公民
王协勇 江西景德镇 下岗工人
林蕾 杭州 审计员
刘学 湖北 教师
张勇 深圳 公民
柏杉林 上海 评估师
罗震宇 温州 教师
刘沙沙 北京 维权人士
李二平 黑龙江 教师
谢其明 江苏 维权人士
袁天放 江苏 维权人士
陈基 深圳 作家
魏忠平 江西 公民
卢晓静 江苏 家庭妇女
陆自范 浙江 公民
啸鸣 广州 学生
刘雨桥 北京 基督徒
林昊 福建 自由者
荀建 沈阳 自由公民
邹蒙 广东 企业雇员
应小云 四川 公民
李卓熹 湖南 公民
唐荆陵 广东 律师
朱琳 广州 公民
灵歌 山西 网民
吕方志 武汉 公民
叶菲菲 福建 学生
李慧敏 长沙 工程师
戈建中 江苏 自由职业者
路钧 宁波 工程师
刘安军 北京 维权人士
倪红 湖北 教师
李国宏 重庆 就业培训
Stone 上海 记者/作家
马萧 北京 作家
杨晓亮 湖北
戴福成 浙江 平民
郑泽贤 福建 学生
刘国强 山东 公民
李滔滔 深圳 公民
马潇 山东 人
朱笙 上海 房地产公司职员
冯文 北京 IT从业者
张建平 江苏常州 维权人士
李高卫 海南海口 公司经理
林建华 江苏 退休
谈军武 江西 自由职业
王义 云南 工程师
张云同
孙建设 厦门 公民
窦卜 北京 艺术家
王渺 北京 职员
郑国锋 佛山 公民
朱承志 云南 公民
潘晓祺 福建 学生
王东 西安 中国居民
张慧 南京 学生
郭少坤 维权者
査良钧 昆明 报社编辑
郑光信 浙江温州 公民
徐旭 宜昌 评论家与博客作者
林旭 福州 公民
聂国良 广东佛山 公民
孙刚 重庆 粮农
蒋垦 河南 公民
胡君 深圳 公民
张慎文 北京 公民
卢雁频 北京 公民
刘利朵 上海 网民
张颜 北京 学生
陈秀梅 西安 公民
李定  湖南湘潭 公民
叶健 福建 学生
静鸣 哈尔滨 公民
徐波 云南 企业员工
袁新亭 广州 编辑
张勇 深圳 公民
黄蕴竹 广东 职员
秦小珲 陕西 公民
佟华 广东 网民

张云风 河南 公民
朱毅 北京 学者
刘浚 北京 公益摄影师
佑精鹫 北京 下岗工程师
徐风 青岛 会计

黄飞 江苏苏州 教师
冉云飞 四川 编辑
陈云飞 四川 维权人士
郑忠华 海口 学生
陈闯 兰州 学生
张敏 广州 职员
pearlher 南京 自由职业者
何欢 浙江 自由者
方元 广州 应届毕业生
贾永鹏 内蒙古 中国人
郭凝寒 辽宁 网民
叶庆 上海 自由职业者
oldvictor  guangzhou  netizen
黎明 汕头 演员

陈文华 湖南 公民
李继文 广州 民工
严向晖 福建福州 程序员
杨荣华 广州 公民
高波 山东 公民
刘公瑾 上海 职业经理人
华明 中国公民
林建华 江苏 退休职工
艾未未 北京 艺术家
张自立 陕西 公民
林帅 福建三明 工人
玉廷 广西 维权人士

曾国荣 福建 退休职工
王志成 上海 学生
金国强 吉林 公民
杨俊 广东深圳 网民
张宇峰 深圳 IT工程师 公民
独行叟 北京海淀 退休
臧一 宁夏 公民
刘永存 湖南 公民
李然 济南 设计师
张贵芝 山东 公民
吴增玲 广西 自由职业者
陈刚 浙江 公民
钟奕剑 四川 公民
刘元 北京 建筑师
单亚娟 北京黑监狱受害人
林建龙 厦门 设计师
张达宇 福建 普通员工
黄美亮 福州 工程师
邱蓓 上海 公民
张文涛 内蒙古 无业
张建中 上海 自由职业者
李可明 北京 IT工程师
王建玲 福建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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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继生 广州 公民
王晓红 济南 公民
刘豫川健 四川 学生
宋文良 河北 公务员
刘保力 在外国的华人

邓永固 四川遂宁 无党派维权人士
刘全 北京 航运租船经纪人
殷龙龙 北京 诗人

巴忠魏 河南 人权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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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寰 北京 自由职业者
赵连海 北京 维权人士(结石宝宝维权发起人)
段卫华 河南周口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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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锐 福建闽清 个体户(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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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樵 湖南 企业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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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继 天津 独立学者

苏青 北京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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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辉 深圳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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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目分 南京 公民

齐志勇 北京 六四伤残者

刘强本 山东人
杨靖 北京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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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者: 刘利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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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签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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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1 12:35:29
独行叟,北京海淀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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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1 12:41:06
臧一 宁夏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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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北京,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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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1 14:56:14
我也签个名,单亚娟,北京黑监狱受害人。





  • 留言者: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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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1 19:26:34
龚伟 河北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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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1 20:21:41
邱亚利 湖南 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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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02:48:00
刘保力 在外国的华人





  • 留言者: 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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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13:00:17
刘全 北京 航运租船经纪人





  • 留言者: 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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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18:30:48
夕阳 公民 举报人





  • 留言者: 一息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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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2 23:24:41
孟令军 苏州 工程师





  • 留言者: 赵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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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3 16:02:53
赵深雅 成都 公民





  • 留言者: 张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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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15 20:31:20
张晓辉 深圳 公民





  • 留言者: 张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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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2 22:13:26
张目分 南京 公民





  • 留言者: 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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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25 10:42:13
再过一天就一年了, 请向杨兄弟的父母问个好吧.

2009年11月7日星期六

诗人马非,你在哪里?


        诗人马非,你在哪里?你所处的地方黑吗?漆黑如墨吗?你冷吗?北京正在经受40年来最寒冷的深秋,这个深秋下了暴雪,还挂着绿叶的树枝被压弯了……
诗人马非,你怎么能忍受——那人性的荒漠;你怎么能忍受——比雪还冷的人心?——在那个地方!
诗人马非,你在哪里?你的十指在寒夜里还模仿着敲击键盘的动作吗?你想说什么?你想写什么?我们想听、我们想读……
诗人马非,你在哪里?请保护好你的双手,我们需要你再敲出一篇篇激昂美丽的诗篇。
诗人马非,你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皆成铁肩担道义之大文章。
诗人马非,相信你还好好的,在心里耻笑那些卑劣虚弱的行径,带着讪笑检阅那些丑类的拙劣表演;
诗人马非,相信你还好好的,眼望想象的星空,真希望你真的能仰望星空,编些美丽诗篇;
诗人马非,要好好吃饭啊!无论怎样,都要好好吃饭啊。
诗人马非,你一定要坚强啊!知道你很冷,很冷很冷,从心里发出的颤抖,冻冰了你的笔,冰冻了你的诗意歌喉;可是,冬天一定会过去的!黑夜真的能永远吗?不能!
想让你知道,我们在想念着你!你感觉到了吗?诗人马非,我们在想你!
我们在墙外,不能给你有所帮助,真的希望你是一个有信仰的人,那样你会有不一样的坚强,你就不会孤独。
诗人马非,我甚至希望你即使是被失去自由,也要在正式的大墙里面,而不是像李淑莲那样——在某个没有灯光、没有狱卒、没有记载、根本就“不存在”的“学习班”里!
诗人马非,即使是在那样的黑监狱里,你也一定要坚强啊!你只是写了几篇文章,何罪之有!只是你的文章太有力量了,他们害怕了。
诗人马非,尽量给我们个消息吧,让我们知道你还有力量面对给你的残酷。
诗人马非,请发出一点声音吧,给我们冰冷的心一点点安慰吧。我们需要你的声音!
 
哦,他们说,今天立冬了……
 
诗人马非的网易博客
http://lwfcjm.blog.163.com/profile/
诗人马非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hirenmafei


  • 留言者: 安乐
  • Email: juana_li@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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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08 03:18:24
天,马非还没消息!
他们要把大家都逼成暴.民才罢么。





  • 留言者: c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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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08 06:27:44
是不是被暴君朱元璋的手下给弄去了?还是国民党的特务又回来了?
要不然怎么好端端就不见人了呢?







  • 留言者: 大红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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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09-11-08 15:58:45
呼唤为民请命的诗人马非回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