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四封信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您好!
2009年过去了。但还是在寒冬季节。最近北京的天气真冷啊。听说福建也降温了?您要多加衣服啊。您是北方人,到南方任职,肯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我听说南方的冬天要比北方难捱得多。所以要自己多加小心哦。
孙书记,从去年12月4日,我已经给您写了3封信了,都没见到您的回信。今天是第4封了。还是说福建三位网民被无端诬告陷害的事情。
您去了这长时间,对这个案子应该有所了解了吧。
孙书记,涉案的这三位网民都是好人。
您可能要问,我怎么知道他她们是好人?当然有根据了!
先说游精佑吧,他是我的朋友——其实确切地应该说是网友,因为我们到现在还没见过面呢。但自从听说了他的故事,在网上和他有过短暂的交谈,我对他的敬重和钦佩胜过许许多多朝夕相处的泛泛的熟人。
从公的方面说,游精佑是福建向莆 铁路第二工程段的副总指挥,高级工程师。自从1990年西南交大毕业,回到福建报效故乡,他经常被评为先进,还在2007年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这可不是我评的,应该说是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评的、很有权威的组织上定的吧。
从私的方面说,他家从祖父辈就在乡里乐善好施,远近闻名。他每个月都把工资的一部分存起来,以备有不幸的人前来求助。在当今的社会,还有这么纯粹的人吗?说实话,当我第一次听说他的故事的时候,是有一点点疑惑的。因为在我的一生中看到的骗子太多了,受别人骗也太多了。然而接着我就看到了,听到了——游精佑,他是真的在践行他的以善良温暖他人,以关爱改变社会的信念的。我真的为他感动了。
不管您信不信,有一天深夜,在电脑前,面对着他的赤子之心,我流泪了。
孙书记,您说,像这样一位好人,难道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吗?
前两天我接到游精佑妻子发来的一封信,让我方便的时候转交给有关领导。今天我先转给您看看吧。因为您是最直接与此有关的领导了。
您看一看,凭着您的常识,判断一下,游精佑是不是一个好人?
夜深了,今天先这样吧。等着您的回信。
即颂
冬安!

北方老乡 王荔蕻
2010-1-20 凌晨

[游精佑妻子陈育红的信]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福建的一名小学教师,名叫陈育红。我的丈夫游精佑是向莆铁路(福建)公司第二工程段副指挥。
2009年6月,我的丈夫看到网上有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福清有一个女子严晓玲被轮奸致死,公安局不认真处理此案,她母亲林秀英上访一年多没有人理会。我的丈夫很同情这个老妇人,又觉得网上的文章不知是否确实?所以给林秀英做了一个视频发到网上。其目的也是想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廓清事实,给百姓一个公道。
7月5日,我的丈夫被福建福州警方以“诽谤罪”拘捕。7月31日又以 “诬告陷害罪”正式逮捕。
11月11日,在福建马尾法院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坚决不让这起案件的关键证人林秀英到庭作证。林秀英在法院门外一直要求到庭作证,但一直等到休庭也没让进去。
福建公诉方是以“诬告陷害罪”提起公诉的,但真正“诬告陷害”的源头林秀英没有得到任何责备,却把帮助她传播的三个网民抓起来。并且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还不让林秀英去作证。真不知道在福建公理何在?
现在开庭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按照刑事诉讼法,开庭一个月就应该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是马尾法院说已经报请上级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126条,可以延期一个月。主审法官说到1月7日才到审限,会有说法的。
现在1月7日也过去了。我的丈夫一直在被超期羁押。甚至有法官说看看上半年怎么样吧。
尊敬的领导,我的丈夫是一个知识分子,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他自1990年从西南交大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在单位的表现人人皆知,从来都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1995年,1999年被评为福州分局机关先进工作者.他在学会工作中成绩显著,经四次六届理事会批准为福建省铁道学会1995年——1999年学会先进工作者。2000年十一月被福州铁路分局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2002年一月他撰写的《提高圬梁承载能力的方法与实践》被评为2001年度全局工务工程专业优秀论文三等奖。2006年被评为中共宁德市委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2007年八月获得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的称号。
他这次只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做了一个视频就被抓起来,真不知道福建警方是怎么想的。即使严晓玲不是被轮奸致死、即使林秀英所言不实,即使我的丈夫制作视频有所不妥,也应该由林秀英承担罪责啊。况且此行并没有造成什么社会危害,为什么非要以“诬告陷害罪”施以刑责呢?
我丈夫的辩护律师曾经三次向马尾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三次被驳回。说取保候审会带来“社会危害”!
我的丈夫游精佑每个月把不多的工资存起来一部分,以备有不幸的人前来求助。即使在我们买房还贷款经济很紧张的情况下,也没有间断。我丈夫家从祖父辈就在乡里以慈善、乐于助人闻名,几辈子孙中从无被刑责之人。像他这样的人即便取保候审,又会带来什么“社会危害”呢?

尊敬的领导,希望您在百忙中关注此案,还我丈夫以清白。还他以自由之身。
此致
敬礼


陈育红
2010年1月1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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