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

转无中生有网友文:严晓玲案,马尾警方泄露国家秘密




严晓玲案,马尾警方泄露国家秘密

  事件回顾:
    ----09年6月23日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帖文,文中有讲述者(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的电话,福建闽清县公安局电话等......
    ----09年6月24日下午,福州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政治部副主任刘明称经过调查,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文中指控“位于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不成立。
    ----09年6月26日,代笔人范燕琼被公安人员“带走”,涉及“严晓玲”案,有“诽谤”嫌罪。
    ----此后据信有六人先后以同样罪状被“带走”,有姓名可考者三人被刑拘,另有数目不详人士被传唤。气氛高度紧张。
    ----09年7月15日,经反复折腾,刑拘公民聘请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努力被拒绝,理由是涉及“国家秘密”。“严晓玲案”直线升级。
    ----09年7月17日,新快报采访“诽谤”当事人律师的报道《福州女子被传遭轮奸致死续:6名发帖者被拘留》在网易、新浪、金羊网、腾讯、凤凰等门户网站“社会新闻”栏“无组织、无预谋、无计划”地出现,下午即似乎“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般纷纷撤销。
    
    至此,一个普通的风月场所女子,因普通的“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案件,呈现高性质,高规格的“二高”局面。“严晓玲案”很不简单哪!
    我--无中生有(无中生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民--冯船林,在仔细研究了以上资料及报道后,有信心相信,福建福州马尾区公安当局,在“严晓玲”案中处置不当,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并公开实名举报之,请求有关国家安全责任单位对马尾区有关责任人进行司法调查。理由如下:
    一、事件一开始,网上流传的文章,用的是地摊文学的标题,让人一看就不严肃,其内容简陋,纯粹老妇口吻,且有求证电话,显示代作者自己信心不足,因此故而大可付之一笑。
    二、福州警方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帖子内容,并以“神奇”的速度,进行了调查并得出调查结论,广大人民群众该是额手相庆,交口相诵。有如此神奇的公安警力,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是多么有保障啊!
    三、虽然,不过,但是,对于刘明副主任给出的严晓玲死亡原因,让人明显怀疑警方的弱智。所谓“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严重歪曲逻辑。从“因果律”来判断,“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并不能推断出“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相反,“暴力、中毒或轮奸”是可以导致“输卵管妊娠破裂”,在救治不及时的情况下,“致出血性休克死亡”。所以福州警方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相对于警方以慎密分析,严谨推理为长的职业形象,简直是彻底的堕落,其荒谬程度可与无中生有一比(参见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298ce82c213a6c84)。所以在此当存疑,体谅警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哦不,应该叫用心良苦,别有隐情呢?
    四、果然,“事情正在起变化”,警方却主动把事件公然升级,并悍然宣称事件涉及“国家秘密”,这样,一下子把平息了的“严晓玲案”真正性质曝光了。原来,严晓玲“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 “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 “丽歌”KTV“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竟然涉及“国家秘密”!
    五、如此这般,虽然我们不知道“国家秘密”到底为何物,但已经可以想像:原来严晓玲死得不简单,林队长、卢科长、涂检察官并不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指责的那样“警匪勾结”,其实是“表象性警匪勾结”,是在执行“国家任务”。考虑到我们国家在禁毒事业上的“长期性、艰巨性、隐蔽性、复杂性”,不排除林队长、卢科长、涂检察官为了“国家利益”、自污形象,打入毒贩内部卧底。严晓玲“舍小我,为大我”牺牲了。
    六、然而,无论如何受天大的委屈,也是不有透露事件涉及“国家秘密”的,因为这极有可能把我英明神武的公安人员置于死地。受点误会有什么关系呢?人民群众是公仆的母亲,邓小平先生不也说他是“人民的儿子”吗!母亲错怪了孩子,即使打骂孩子,也是正常的,哪有孩子责怪母亲的道理。况且,不明真相的“诽谤“者,客观上起到了麻痹敌人的作用,无意中配合了公安人员,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七、因此,马尾警方不明大理,不识大体,简单粗暴,执法随便,把可敬的同行置于生命危险之下,破坏了上级领导精心布置的大局(请注意,我们的领导者总是喜欢“下一盘很大很大的棋”)。谨此,我举报福建福州马尾区公安局失职、渎职,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反黑禁毒扫黄大业,要求“有关部门”立案侦查责任人,查明其是否是“敌人”的内线,并迅速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好“人民的好警察”,以收亡羊补牢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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