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日星期六
此生不过中秋
无眠。
不可遏制地想着李淑莲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在想什么?
感受着她的恐惧,体验着她的疼痛,陪着她被罪恶蹂躏,在恐怖中煎熬,一点一滴、每分每秒!
想着她曾经那么孤独!那么渴望亲人的帮助,爱人的温暖!公法的援手。而这个社会某个山寨团伙,却因为崇尚喧闹的冷漠、火红的死寂,把一个母亲孤零零冷冰冰钉在了十字架上!
李淑莲,姐,你是哪天走的?离开北京那天就被河蟹了吗?还是昨天?八月十五中秋的这天?
有谁在乎你?都在兴高踩裂如疯似魔地庆祝着呢。现在,该过瘾的过了,该露脸的露了,该立功的立了,该挣钱的挣了,所有参与的人都很满意。反正好日子没耽误,敏感日子过去了,老爷们的乌纱保住了,天下就没大事。死个把李淑莲算什么呢?过去几朝比比皆是,谁让这块神奇国度里的屁民访民这么多呢。
除了家人,谁在乎你?可是家人找疯了都找不到你!所有的官老爷都说“不知道”!
谁知道呢?!
姐,你上路了,可是我知道,你还没走远。
姐,你先不要走远,要看着、在离头三尺处看着——看着曾经对你做过什么的家伙怎么在你的灵魂前发抖。
听说家里已经报了警,警察已经介入调查你的死因。虽然能得到秉公处理的概率很低,但我仍然祈祷:祈祷能碰上好警察良心未泯地调查你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你是那么热爱生活,爱你的老公,爱你的孩子——他们是你的骄傲啊!提起来就眉飞色舞!
你还想在北京再开个买卖,你说你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不用多长时间就会重整旗鼓,再创辉煌的。我信。
那天,你有点羞涩地说,现在情况不太好,只能纳双鞋垫表示一下谢意了。唉,我们是姐妹,说什么谢不谢的。
曾经为了怕你被强迫绑走,平生第一次,悄悄在兜里握紧了水果刀——可是我最终也没能保护得了你!
现在,你真的走了!
真的走了!!!
我坐在这,在键盘前,却像瑟缩的野狼,呼号在浓黑如墨寒冷刺骨的旷野!毫无遮挡——没有大树、甚至没有断壁残垣,更加没有臂膀可以相互依靠……
我们有什么?如水的月光?只有这是我们的吗?
如果只有魔鬼才能欢宴这圆月,我发誓:此生我再也不过这令人悲愤的中秋!
李淑莲的控诉
按:不知怎么排遣我的悲愤!想起李淑莲曾经说过她的经历,我这应该还有她的材料。终于,还真的翻出来了。决定贴出来——我必须为李淑莲做点什么。必须!
控告信
我叫李淑莲,是山东省龙口市一个因工受伤下岗职工。我在龙口市东市场租两个店门,作窗帘、手表、钟表、首饰、皮衣等生意。我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2001年4月2日,龙口市场发展管理局原局长孙清波、副局长李庆顺,明目张胆向我索贿4万元,因我没有及时把钱送给李庆顺,他便有意挑起事端,于2001年4月10日及4月16日两次故意放水淹了我的仓库(窗帘、手表、钟表、皮衣等货物,损失达252600元)。就这样,李庆顺还不罢休,竟在2002年5月16日,无端强行封我营业店门、扣押我136万多元的财产。李庆顺在封门时竟惨无人道打伤我母亲,致使她腰、胳膊受伤。之后,仅仅9个月的时间我母亲就含冤而死。2002年11月4日,已被李庆顺等人封锁的店门不知何时锁不见了。经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清点商品,发现丢失大批商品,进货单据、账本也被盗。之后又由该局对店门重新换锁,钥匙由该局继续保管。在这期间,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但总是像一个皮球似的被踢来踢去,均无人管。我被龙口市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庆顺这个贪官迫害已经没有别的出路了,只有到山东省政府、北京市、国务院信访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访,在这长达7年之久的上访之路,我已经倾家荡产了。
在我上访期间,先后被押8次,共87天,尤其是2003年3月7日,我被送往济南遣送站、收容所关押33天,受到非人的虐待,昼夜折磨,腰部、肋骨、胸骨被损伤。致我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我被关押期间,他们擅自委托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到我店里单方评估,我被关押、家人无一人在场,且至今未评估报价单把店里丢失后剩下的商品评估41万余元,(包括家中存放的商品评估45627.29元)。他们被封门期间丢失的商品根本不管。
我被贪官逼的无奈,只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上访,我一定要看一看在共和国的土地,有没有百姓说话的权力,生存权力。可是至今没有得到公正说法。在2003年11月12日两天,龙口市电视台因我上访在新闻播放曝光,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造成精神损害。2009年3月1日我坐车到招远算命,被龙口市法院追赶上拦住,把我拉到龙口市九里西城洗浴池旅馆关押到3日下午8:30,转到龙口市张强宾馆,关押到14日,不但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权,还剥夺我们政治权,不让我们看中央新闻。
本人请求有关部门领导调查龙口市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庆顺等人的贪赃枉法行为,维护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人身权。
具体要求如下:
(1) 追究我母亲被打伤致死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追究我母亲被打伤致死的经济损失;
(2) 立即支付龙口市法院扣押的补偿款10万元;
(3) 赔偿因商品被故意放水淹损失252600元;
(4) 赔偿封锁店门不能营业损失152万元(赔偿每月纯利润损失2万元X76个月损失=152万元);
(5) 赔付封锁店门时丢失大批商品价值423832元;
(6) 龙口市法院拉在拍卖行没评估的一切遗漏的商品价值34.5万元的货款立即归还;
(7) 我无法营业,赔偿致使造成装潢4间房屋(屋内屋外)损失达78000元。
为讨这个公道,经历了无数次被截访、阻访、野蛮拦访、谩骂、威逼、利诱和非法关押。
对本人遭受的非人的折磨和苦难,望各级领导查明事实,还我公道,讨回我们的血汗钱。
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村
李淑莲:0535-8526264
2009年3月16日
控告信
我叫李淑莲,是山东省龙口市一个因工受伤下岗职工。我在龙口市东市场租两个店门,作窗帘、手表、钟表、首饰、皮衣等生意。我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2001年4月2日,龙口市场发展管理局原局长孙清波、副局长李庆顺,明目张胆向我索贿4万元,因我没有及时把钱送给李庆顺,他便有意挑起事端,于2001年4月10日及4月16日两次故意放水淹了我的仓库(窗帘、手表、钟表、皮衣等货物,损失达252600元)。就这样,李庆顺还不罢休,竟在2002年5月16日,无端强行封我营业店门、扣押我136万多元的财产。李庆顺在封门时竟惨无人道打伤我母亲,致使她腰、胳膊受伤。之后,仅仅9个月的时间我母亲就含冤而死。2002年11月4日,已被李庆顺等人封锁的店门不知何时锁不见了。经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清点商品,发现丢失大批商品,进货单据、账本也被盗。之后又由该局对店门重新换锁,钥匙由该局继续保管。在这期间,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但总是像一个皮球似的被踢来踢去,均无人管。我被龙口市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庆顺这个贪官迫害已经没有别的出路了,只有到山东省政府、北京市、国务院信访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访,在这长达7年之久的上访之路,我已经倾家荡产了。
在我上访期间,先后被押8次,共87天,尤其是2003年3月7日,我被送往济南遣送站、收容所关押33天,受到非人的虐待,昼夜折磨,腰部、肋骨、胸骨被损伤。致我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我被关押期间,他们擅自委托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到我店里单方评估,我被关押、家人无一人在场,且至今未评估报价单把店里丢失后剩下的商品评估41万余元,(包括家中存放的商品评估45627.29元)。他们被封门期间丢失的商品根本不管。
我被贪官逼的无奈,只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上访,我一定要看一看在共和国的土地,有没有百姓说话的权力,生存权力。可是至今没有得到公正说法。在2003年11月12日两天,龙口市电视台因我上访在新闻播放曝光,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和造成精神损害。2009年3月1日我坐车到招远算命,被龙口市法院追赶上拦住,把我拉到龙口市九里西城洗浴池旅馆关押到3日下午8:30,转到龙口市张强宾馆,关押到14日,不但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权,还剥夺我们政治权,不让我们看中央新闻。
本人请求有关部门领导调查龙口市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李庆顺等人的贪赃枉法行为,维护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人身权。
具体要求如下:
(1) 追究我母亲被打伤致死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追究我母亲被打伤致死的经济损失;
(2) 立即支付龙口市法院扣押的补偿款10万元;
(3) 赔偿因商品被故意放水淹损失252600元;
(4) 赔偿封锁店门不能营业损失152万元(赔偿每月纯利润损失2万元X76个月损失=152万元);
(5) 赔付封锁店门时丢失大批商品价值423832元;
(6) 龙口市法院拉在拍卖行没评估的一切遗漏的商品价值34.5万元的货款立即归还;
(7) 我无法营业,赔偿致使造成装潢4间房屋(屋内屋外)损失达78000元。
为讨这个公道,经历了无数次被截访、阻访、野蛮拦访、谩骂、威逼、利诱和非法关押。
对本人遭受的非人的折磨和苦难,望各级领导查明事实,还我公道,讨回我们的血汗钱。
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巷村
李淑莲:0535-8526264
2009年3月16日
我的山东,我的姐!
我五岁离开青岛,来到北京。但所有人问起,我从没说我是北京人,总是说我是青岛人、山东人。大海的波涛声在我灵魂深处回荡、回荡。海鸥的叫声伴随着我童年的梦境给我心灵抚慰。我爱青岛,我爱山东!
可是,现在,我的山东怎么了?陈光诚、姚晶、李淑莲、李春华……
山东,你对你的儿女就是这样吗?
无语泪长流!
李淑莲,我的姐,我对不起你!让你在北京住了那么长时间,没有为你申诉冤屈做些什么!我很忙,我总是说,等等,等李春华来了一起去找法院起诉。
你总是说,麻烦你了,那就再等等吧。
那天你来电话说,好像有人跟踪你。我说最近就不要出去了。出去要小心点!
姐,谁想到那成了我们最后一次通话!
你干嘛要去办暂住证!你怎么能想到规规矩矩办证也要被遣返!你怎么想得到,在派出所里也会被截访的凶手带走!他们已经恨你入骨,这下可落在他们手里了!他们不用赔你钱了,也不用为了把你一丝不挂拖出室外而面临诉讼了。他们成功了。胜利了。
而你,死了!
再也不会上访了。你休息了。
可是,姐,你瞑目了吗?
附:李淑莲曾经的痕迹:
令人发指的暴行正在北京发生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6215853277/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2180766
老虎庙:《暴徒深夜劫持妇女一丝不挂 大姐不容人格遭践愤怒控诉》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1739885.html
老虎庙:《暴徒深夜劫持妇女一丝不挂 大姐不容人格遭践愤怒控诉续》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617102241461/edit/
李淑莲的“父母官”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61684048735/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2737462
令人发指的暴行正在北京发生(后续报道)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6216262476/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2863085
令人发指的暴行正在北京发生(后续报道2)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62412915107/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2949833
李淑莲你在哪里?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91489979/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4329453
老虎庙:《寻人启事》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7465082.html
不一样的中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788e610100f3ch.html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9353523405/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4349896
李淑莲死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788e610100f3co.html
http://wlh832.blog.163.com/blog/static/863248152009936259889/edit/
http://blog.yam.com/wlh832/article/24349952
李淑莲死了!
李淑莲死了!
李淑莲死了!
李淑莲9月3日被从北京大兴德茂派出所带走,今天整整一个月。
今早,老公女儿被叫回家,告知:死了。是上吊死的。
我不敢相信!一个生龙活虎的李淑莲,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李淑莲!就这样死了!
上次去给流民交房租还看到她,说要告龙口截访的对她的侮辱,我说等一等,等李春华来了一起去。
不想……!
到现在,还没看到遗体!
- 留言者: 中国人
- Email: 243324·163.COM
- 網址:
- 日期: 2009-10-04 21:34:48
??????????????
求证一下,当地知道情况的说明白,谢谢啦
- 留言者: wlh832
- Email:
- 網址:
- 日期: 2013-01-20 18:44:58
李淑莲的道德到底有多高跟她的生命权没关系!她有没有“靠上访发财”也没关系,只是感到你的话语里冰寒刺骨!求证一下,如果你或你们看谁不顺眼,他她就应该被打、关,直至被自杀吗?领教了!!
- 留言者: 中国人
- Email: 243324·163.COM
- 網址:
- 日期: 2009-10-04 21:35:17
??????????????
求证一下,当地知道情况的说明白,谢谢啦
- 留言者: wlh832
- Email:
- 網址:
- 日期: 2013-01-20 18:44:58
不管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听你的言外之意是说,所以她被自杀就活该是吗?!
不一样的中秋!
今天中秋。
清晨,梦中被电话吵醒。是李淑莲的女儿,哽咽的声音:家里来电话说,我妈病危,让马上回去。
愕然,李淑莲那么好的身板,除了在黑监狱被打得腰有了问题,别的都没什么啊。怎么突然就病危了呢?想起李淑莲在上次从龙口回到北京时说的:千万不能让他们抓回去,抓回去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不觉出了一身冷汗。我安慰李宁说,你先别着急,也许只是县里让把你们骗回去想的辙呢,但愿如此吧。赶快回去看看再说吧。
放下电话,睡意全消。心中不免有些焦虑。
短信响了两遍才拿起来看,原来是单亚娟的,说经过三天的绝食抗争,她的妈妈被放回去了,只是她还关在鸡西市“救助站”的黑监狱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她?今天是中秋……唉!
窗帘没拉严,从缝隙透进的光线看,天已经大亮了。今天是中秋吗?好像还从来没有过这么令人沮丧的中秋。
又来一个电话,是山东潍坊一个网友的,说给我发来一个邮件,是关于山东昌乐县公安造假案的……
自从电话公开后,收到很多发来的短信、邮件,多数是关于冤案的。可是作为个人,我无力去核实情况,除了增加沮丧的心情,又能给他她们什么帮助呢?而且在现在,楼下24小时监控的警察和协警、家委会编外侦缉队,就是有八双手,又能怎么样呢?
只能上上网了。1号晚上到2号上午曾经一度网络全面出问题,网路通着,adsl没问题,就是打不开所有的页面。我在电话里宣称:既然上不了网,只好上街了。至少要到网吧去逛逛滴。下午突然又全都正常了。
上网看了一些网友的妙文、创意非凡的照片,笑得肚子疼,心情好多了。
阿尔来电话说,给张先平准备了好多温瑞安的武侠书,是上次去时小张说想看的。今天是中秋啊,得看看小伙子啊。于是决定去给小张送书。
打电话跟片儿警小刘说了一声——省得走起来像演《追捕》似的。
阿尔老说我言过其实,今天也见识到我楼下的免费保镖了。
不管怎么说,今天去看了小张了。
写到这,接到电话:
李淑莲死了!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她们被这样“过节”
29号接到单亚娟一个短信,说她老母亲郭清珍到十月一日过七十岁生日,却被当地政府(黑龙江鸡西市)关在黑监狱里,不许回家。她的母亲身体不好,每天要吃药,希望我能帮她呼吁一下。
还在想怎么这么多的苦难,却又接到单亚娟的短信,是用别人的手机发来的:“我是单亚娟,30号1点多钟地方截访的把我从(北京丰台的租住房的)被窝里拉出来,现在被关在(黑龙江)鸡西市救助站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这里关了二十多个守法的上访人,我妈依然关押不放。为救母亲出黑监狱,我已经绝食两天了,能想办法救我们母女吗?” 原来她自己也被黑监狱了。
我打了鸡西市0467-114询问鸡西市救助站的电话,没有登记号码,只有鸡西市民政局救济科的电话0467-2658655,没人接。打了鸡西市驻京办的电话,和负责信访的陈姓先生通了话,说单亚娟不归他们管,他们没接访过她。
又失踪了吗?
又打鸡西市政府办公室电话0467-2387635没人接,保卫处有人接,态度很好,告诉了信访办的电话0467-2886603 ,打过去也没人接。
当然了,是节日期间嘛,都放假了。但是能不能让那些关在黑监狱的访民们也“放假”回家过个节呢?
七十岁的老人,在黑监狱里过生日,于心何忍啊!
每个人家里都会有老人,每个人都会老的,想想自己家里的老人如果那样被过节怎么办?想想万一自己被那样过节怎么办?
你们在快快乐乐过节日的时候,却令一个女儿,为了让母亲回家吃饭、过生日、过中秋,要在黑监狱里采取绝食的方法抗争,不是太过悲哀和残忍了吗?
“和谐”只是一些人的特权吗?
昨天是老人郭清珍的生日,在黑监狱里过了,明天还有一个节日,已经过了几千年了,而且是团圆的节日,还让老人在黑监狱里过吗?单亚娟们仍然不能回家吃月饼吗?
在过节吗?我一点也不快乐。
2009年10月1日星期四
李淑莲,你在哪里?(
9月3日,李淑莲到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暂住证,被派出所叫来龙口驻京办,强行带走,至今将近一个月了。李淑莲的家人在龙口、到北京,找了龙口、烟台、山东省的信访部门,找了北京大兴德茂派出所,到现在人影全无。
德茂派出所说,我们把人交给龙口驻京办就没责任了,你们去找驻京办曲庆国要人吧。曲庆国说你别来找我,去找东来街道办事处吧;找到东来街道办事处,从普通办事员到主任副主任,都说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没接过。
根据联合国大会1992年12月18日第47/133号决议宣布的《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即构成被强迫失踪行为:“违反其本人的意愿而予以逮捕、拘留或绑架,或剥夺他们的自由,随后又拒绝透露有关人员的命运或下落,或拒绝承认剥夺了他们的自由,结果将这些人置于法律保护之外。”
失踪是双重形式的痛苦折磨: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经常受到酷刑,不断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忧;对家庭成员来说,他们希望和绝望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他们彷徨地等待消息,有时长达数年,但可能永远得不到任何消息。受害者知道,他们的家属不知道他们的下落,他们得到任何人援助的机会是很渺茫的。他们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从社会上失踪,实际上被剥夺了所有权利,只能任由逮捕者摆布。如果受害者的最终结果不是死亡,而且就是最终能摆脱了这种可怕的处境,他们也可能由于这种无人性的行为及往往伴之而来的野蛮和酷刑而长期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
失踪人员的家属和朋友也遭到慢性的精神折磨,他们对受害者的生死一无所知,如果受害者活着,他们对受害者被关押在何处,处在什么条件下,健康状况如何,也一无所知。此外,他们知道他们也受到威胁,他们本人也可能遭到同样的命运,要查明事实真相可能会招致危险。
……
被强迫失踪的做法侵犯了《世界人权宣言》所体现的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以及其他主要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一系列人权。
失踪现象还严重违反了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57年批准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所载的规则,以及大会分别于1979年和1988年通过的《执法人员行为守则》和《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在失踪过程中,下列个人权利可能遭受践踏:
在法律面前被承认为个人的权利;
人身自由与安全的权利;
免遭酷刑和其他残忍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权利;
生命权;
……
鉴于失踪的严重性,联合国大会对于这种丑恶的现象予以特别的注意。1979年,在题为“失踪人员”的第33/173号决议中,大会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有关人员的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案件的报告表示关切,并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这一问题,以便提出适当的建议。……
人权委员会通过1980年2月29日第20(XXXVI)号决议决定“设立一个工作组,由委员会5名委员以专家的个人身份组成,审查有关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人员问题”。
工作组的基本任务是协助失踪者亲属确定其失踪家人的命运和下落。为此,工作组接受和审查失踪人员亲属提出或人权组织代表他们提出的有关失踪案件的报告。
对于失踪者情况,工作组要求最少提供下列内容:
(a) 失踪人员的全名;
(b) 失踪日期,即遭逮捕或绑架的年月日,或失踪人员最后露面的年月日。如果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在拘留中心,只需表明大约的日期;
(c) 逮捕或绑架的地点或失踪人员最后露面的地点(至少表明城镇或村庄);
(d) 据推测进行逮捕或绑架或拒绝透露拘留失踪人员地点的当事方;以及
(e) 为确定失踪人员的命运或下落所采取的步骤,或至少表明诉诸国内补救措施的努力毫无效果或没有任何结果。
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喜见大会通过《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呼吁所有国家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制止和惩治被强迫失踪行为。”世界人权会议重申,“所有国家都有责任在无论何种情况下凡有理由认为在其管辖领土内发生被强迫失踪事件即开展调查,如指控属实,即查办肇事者。”
写到这里,接到李淑莲女儿的电话,她的妈妈还没消息。她刚才给德茂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情况,德茂派出所值班民警询问了领导回来说:没这回事,没这个人。
李淑莲真的失踪了。
后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月圆人团圆的日子,李淑莲,你将在哪里过……
注:以上黑体字摘自联合国正式出版物《人权概况介绍第6号——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
图片采自2009年7月1日老虎庙博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41739885.html
- 留言者: 梅子
- Email:
- 網址:
- 日期: 2009-10-01 22:31:14
订阅:
博文 (Atom)